
第十五章:归家
许南笙辞职的那天,天气很好。
她把辞职信放在主管桌上的时候,主管看了她很久,问她想好了没有。她点了点头,说想好了。主管又问她要做什么,她想了想,说:“去看世界。”
主管以为她是在开玩笑。她没有解释。
走出办公楼的那一刻,她站在台阶上,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她把手伸进衣领里,摸到了那枚戒指。冰凉的,沉甸甸的,安静地躺在她的锁骨下方。
“走吧。”她轻声说,不知道是在对自己说,还是在对那个已经不在了的人说。
她把房子退了。大部分东西都捐了、送了、扔了,只剩下两个行李箱。一个装自己的衣服和日用品,一个装林望春的遗物——他的外套,那条藏蓝色的裙子,几本相册,那个凌晨三点录的视频备份在三个不同的硬盘里,串着戒指的红绳在她脖子上,戒指在她胸口。
她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不太贵的那种,够用就行。她对摄影一窍不通,但她有的是时间学。她买了几本摄影入门的书,在出发前翻了翻,记了几个基本参数,然后就拖着行李箱,背着相机包,去了火车站。
第一站是海边。
那是她和林望春蜜月旅行时去过的地方。她订了同一家酒店,同一个房型,甚至房间号都是同一个。她站在阳台上,看着同一片海,吹着同一阵海风,听着同样的海浪声。一切都和两年前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是一个人。
她举起相机,对着海面按下了快门。第一张照片拍得不好,构图歪了,曝光也不对。她没有删,留着。她想记住这个开始,记住自己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做不好的样子。因为从今以后,她会越来越好。
她在海边待了三天。拍了三百多张照片,能看的不到十张。她把那十张照片导出来,去街边的打印店洗了出来。回到酒店房间后,她关掉灯,点了一支蜡烛,把那十张照片一张一张地烧掉了。
火光映在她的脸上,照片在火焰里卷曲、变黑、化为灰烬。她看着那些灰烬,轻声说:“这是海。你以前来过,但你死了以后应该没来过吧?我替你再看看。”
她没有哭。从那天晚上林望春走后,她就没有再哭过。
第二站是雪山。
她从来没有见过雪。林望春也没有。他们以前说过要一起去看雪,去最北边,去那个冬天有几个月、雪能积到膝盖那么深的地方。计划做了一半,还没做完,他就走了。
许南笙自己去了。
她坐了两天的火车,换了一趟大巴,又坐了一辆当地人的面包车,才到了那个雪乡。零下三十几度,她穿着最厚的羽绒服还是冷得发抖,鼻子和耳朵冻得通红,手指头僵硬得按不动快门。她站在没过小腿的雪地里,哈出的白气模糊了取景器。
她拍了很久。
这一次拍得好多了。她已经自学了两个月,会调光圈、会控制快门速度、会找角度构图。她拍下了雪覆盖的屋顶,拍下了挂在屋檐下的冰凌,拍下了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雪原上时那种金色的、梦幻般的光线。
她把这些照片也洗了出来,在酒店的卫生间里——没有别的地方可以烧,她怕触发烟感器,把窗户开了一条缝,蹲在浴缸旁边,一张一张地烧掉。
烟从窗户缝里飘出去,融进了夜色里。她看着那些飘散的烟,忽然笑了一下。
“你看到了吗?”她问。
当然没有人回答。
但她觉得,他看到了。
接下来的日子,许南笙去了很多地方。
她去了内蒙古的大草原,住在蒙古包里,半夜爬起来拍银河。草原的夜空格外的黑,星星格外的亮,银河像一条发光的河,从天的这一头流到那一头。她躺在地上,仰望着那片浩瀚的星空,觉得自己小得像一粒尘埃。她把那枚戒指从衣领里拿出来,举到眼前,让戒指和银河在同一个取景框里。她按下了快门。
她去了云南的古城,在石板路上走来走去,拍那些开满花的小院子和坐在门口晒太阳的老人。她吃了很多当地的小吃,有些好吃,有些难以下咽。好吃的她就多吃几口,难吃的她就皱着眉头咽下去,然后对着空气说一句“你应该庆幸你吃不到”。说完自己又觉得好笑,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但没有掉下泪来。
她去了西藏。海拔五千米的地方,高原反应让她吐了三次,头疼得像要裂开。她蹲在路边,抱着相机包,大口大口地吸氧,觉得自己可能要死在这里了。但她在布达拉宫前拍了一张照片——是自拍,她站在那里,手里举着那枚戒指,戒指对准镜头,背景是布达拉宫的红墙和白窗。她把这张照片洗了出来,但没有烧。她把它放进了相册里,和那些她和林望春的合照放在一起。
她去了很多很多地方。
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做同样的事情:拍照,洗照片,烧照片。她不知道林望春能不能收到,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不知道鬼魂的世界里有没有火烧过的照片会变成实物的说法。她不在乎。她只是在做一件让自己觉得他还活着的事情。
慢慢地,她开始在网上发一些东西。
最开始是随手写的游记,配上几张照片,发在论坛上。有人看到了,说写得真好,照片也拍得好看,问她还有没有更多的。她就开始写攻略,写路线,写住宿推荐,写哪些地方的吃的值得试、哪些地方的坑不要踩。她的文字很干净,不煽情,不卖惨,只是安安静静地记录着自己看到的一切。偶尔会有一些句子泄露她的心事——比如“这里的日落很美,可惜我身边少了一个人”——但她也只是轻轻带过,从不深说。
粉丝慢慢多了起来。一千,一万,五万,十万。有人找她合作,给她钱,让她在文章里推荐酒店、推荐装备。她接了一些,拒了一些。赚的钱不多,但够她继续走下去。
她成了一个旅行博主。
这个身份让她觉得有些荒诞。她从来没想过要当什么博主,她只是想去看这个世界,只是想替一个人看这个世界。写下来、拍下来,只是为了让那些风景不至于看过就忘。至于别人看不看,她不在乎。
但有人看。有很多人看。
有人在评论里说“姐姐你拍的风景好美”,有人说“攻略好详细下次我就按你的路线走”,有人私信她说“看了你的文章我觉得生活好像也没有那么糟”。她一条一条地看,偶尔回复几句。她不怎么提林望春,但她的文字里全是林望春——那些温柔的、克制的、带着一点点遗憾和一点点释然的句子,都是因为他。
她终身未再嫁。
不是没有遇到过合适的人。路上有人搭讪,朋友介绍过对象,甚至有一次在青旅里,一个背着吉他的男生坐在她对面,跟她聊了一整晚,走的时候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笑着说没有,但举起了左手,无名指上什么都没有,但锁骨下方那枚戒指,在灯光下闪了一下。
那个男生看了看那枚戒指,又看了看她的眼睛,笑了一下,说了声“祝你幸福”,然后背着吉他走了。
她没有解释。不需要解释。
她的一生都在路上。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她拖着那个行李箱,背着那台单反,走过了大半个地球。她去过了和林望春约定过的每一个地方,也去过了很多他们从未听说过的地方。她把所有的风景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然后洗成照片,烧给那个再也看不到的人。
她老了。
头发白了,背也驼了,膝盖不好使了,走不了太远的路了。她把那台单反换成了更轻便的微单,把行李箱换成了更小的拉杆包,但她还是在走。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最后她回到了那座城市。
那座她认识林望春、爱上林望春、失去林望春的城市。她把行李寄存在车站,一个人坐车去了城郊的那座小山。墓地还在,她找到了那块熟悉的墓碑。
墓碑上刻着林望春的名字,刻着他的生卒年月,刻着“爱子林望春之墓”。名字上面的照片已经有些褪色了,但那张脸还是那样——表情有点严肃,嘴角微微翘着,像是在忍笑。
许南笙在墓碑旁边坐了下来。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着她最后洗的一批照片。都是在路上拍的,有海,有雪山,有草原,有古城,有银河,有布达拉宫。她把照片一张一张地从信封里抽出来,看了看,然后放在墓碑前面。
“我给你带了新的。”她说,声音沙哑,带着老年人的那种气息,“你看,这是上次跟你说的那个湖,比照片上好看,但我拍不出来。你将就着看。”
她把照片码好,用一块石头压住,防止被风吹走。
然后她从衣领里拿出那枚戒指。红绳已经旧了,褪了色,起了毛,但绳子上的结还是那个结,死结,和当年她系上去的时候一模一样,从来没有松开过。
她握着那枚戒指,靠在墓碑上。
墓碑是凉的。和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一样凉。但这一次她没有觉得冷。她已经习惯了这种凉意。她靠在那里,闭上了眼睛。
风从山脚下吹上来,吹动了她的白发,吹动了墓碑前那些照片的边角,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有人在翻页,又像是在说些什么。
许南笙的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弯了起来。
她安静地闭上了眼睛。
戒指在她手心里,被她握着。
她握着它,像握着一个人的手。
风吹过。
照片被吹动了一下,又一下,最后停了下来。
一切都很安静。
像是睡着了。
像是终于等到了该来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