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章:研究所的现任主人
那天晚上,林笙没有回出租屋。
她在殡仪馆的值班室睡了一夜,纪时睡在隔壁的休息室——老韩平时午休用的那张折叠床上。床太小了,他的脚露在被子外面,但他说“比地上强多了”。
凌晨四点,林笙被一阵声音吵醒。
不是外面的声音,是从休息室传来的。她推开门,看到纪时蜷在折叠床上,身体绷得很紧,像是在用力抵抗什么东西。他的额头上全是汗,嘴唇在动,但发不出声音。
林笙走近纪时,轻碰他肩膀。纪时惊醒,眼神异常明亮。林笙问他是否又梦见钟楼。纪时坐起来,说这次不同,不是回忆,而是看见一个穿西装的男人站在布满屏幕的房间里,监控着许多人的死亡倒计时。男人桌上有个铭牌,写着“启明生物科技。沈启明”。林笙想起钟楼旧址上的启明生物科技研究中心,不由脊背发凉。两人对视,一个念头同时闪过。
“沈启明”和“沈怀远”——同样的姓氏,同样的研究所,同样的时钟计划。
“你父亲在信里从来没有提过这个人。”纪时说。
“他提了。”林笙站起来,快步走回值班室,从金属盒子里翻出她父亲的信,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段话的最后一行,她昨晚看了三遍都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PS:启明不会放弃的。如果他还活着,你一定要小心他。”
“启明。”林笙的手指指着那两个字,“他说的是沈启明。我认识这个人。不,我不认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我知道这个名字。我在殡仪馆的档案里看到过——城东私人研究所的法人代表。我还以为是重名。”
“不是重名。”纪时也走进了值班室,站在她旁边,看着信纸上那行字,“他就是时钟计划的发起人。你的父亲是他的——”
“下属?”林笙接过话,“还是亲人?”
两个人同时沉默了。
沈。同一个姓氏。如果沈怀远是沈启明的儿子,那林笙就是沈启明的——
“孙女。”纪时替她说出了那个她不敢想的词,“你是时钟计划发起人的孙女。”
林笙慢慢坐到了转椅上。她的腿有些发软,但不是害怕。是那种一个人发现自己的整个人生都被同一个人的线牵着的无力感。她以为逃离了研究所,逃离了孤儿院,进了殡仪馆,过上了自己选择的生活。但那条线从来没有断过。从她出生那天起,另一端就握在一个人手里——她的祖父,时钟计划的发起人,沈启明。
“所以那条死亡通知不是Z发的。”林笙的声音很平,“是沈启明发的。他用Z的系统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告诉我在哪天死、在哪死。他给你发了什么吗?”
纪时拿出自己的手机——那个三十块钱买来的老式功能机,翻了一遍。
“没有。”他说,“他不让我死。至少现在不是。”
“他想让你活着,因为你最成功,可以借用别人的时间——研究透你,他就能让人不死。”
沉默笼罩了值班室。钟声像倒计时,清晰过心跳。
六点,天未亮透。
林笙请了假,老韩只说了句“注意安全”。
她和纪时坐在殡仪馆后门台阶上,端着难喝但温热的咖啡。
“你要去看父亲吗?”她问。
纪时望着未熄的路灯,声音柔软了:“方队长说他住老消防站旁。我失踪时二十一,他找了我十七年。”
林笙看着他,晨光柔和了他的侧脸。
“你在怕什么?”她问。
他沉默片刻:“怕他认不出我,或认出后问我去了哪,我答不上。我已不是他儿子了,是一个连名字都是别人给的人。”
“你还是,”林笙笃定地说,“血缘不会因失忆而断。你只是忘了,没变成别人。”
纪时偏过头看着她。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一个被你救过的人。”林笙看着他,“你不记得具体是怎么救的,但你的身体记得。你觉得你是另一个人,但你的身体还是那个冲进火场救人的消防员的身体。”
晨风从巷口吹进来,把她的头发吹到了脸上。她没有去拨,就那么让头发丝在眼睛前面晃来晃去。
“去看他吧。”她说,“我陪你。”
纪时看了她很久。
“好。”
城东老消防站在城市的另一头。从殡仪馆开过去要一个小时,横穿整个城区。纪时开的车,林笙坐在副驾驶上,手肘撑在车窗边,看着外面的街景一点一点地从老城区变成新城区,又从新城区变回老城区。
老消防站是一栋红砖楼,三层,门头上还有一个褪了色的五角星。楼前的旗杆上光秃秃的,没有旗。旁边是一排低矮的平房,灰墙灰瓦,和消防站的红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纪时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站在那排平房前面。
林笙走到他身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平房一共有四间,其中三间的门都关着,只有最靠近消防站的那一间,门是虚掩着的。门前的台阶上放着一个搪瓷盆,盆里种着一棵半死不活的辣椒苗。
纪时看着那棵辣椒苗,看了很久。
然后他走上台阶,抬手敲了敲门。
没有人应。
他又敲了三下。
门从里面被拉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老人。头发全白了,脸上全是皱纹,背微微佝偻着,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外套。他的眼睛浑浊,但看到纪时的第一秒,那双眼睛里的浑浊就褪去了,像有人往一潭死水里投进了一颗石子,所有的沉渣都翻涌起来。
老人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
他的手抬起来,在半空中停了一下,然后慢慢地、颤抖地伸向纪时的脸。指尖离纪时的脸颊还有两厘米的时候,他的手停住了,不敢再往前。
“时子。”老人终于发出了声音,沙哑的、破碎的、像什么东西碎掉了又被一块一块捡起来粘在一起的声音,“是你吗?”
纪时看着这个老人,喉咙里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堵得他发不出任何声音。他不记得这个老人。不记得他的脸,不记得他的声音,不记得叫他“爸爸”的感觉。但他在看到这个老人的第一眼,眼眶就红了。
他说不出“是我”。因为他不知道“我”是谁。
但他说出了另一个词。
“爸。”
老人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他伸出手,一把抱住了纪时。抱得很紧,像一个溺水的人抱住了一块浮木。纪时被他抱着,身体僵了一瞬,然后慢慢地、慢慢地,他的胳膊抬起来,环住了老人的背。
他闻到了一种味道。烟草、洗衣粉、和一种说不出来的、属于“家”的味道。他不记得这种味道,但他的身体记得。他抱着这个老人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身体里裂开了,不是碎掉,是裂开了一道缝,光从那道缝里照进来,照亮了一大片他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的东西。
林笙站在台阶下面,看着这对十七年没见的父子抱在一起。
她没有走上去,也没有离开。她只是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
她想到自己的父亲。那个她从来没有见过、只看过照片的男人,那个把她送上实验台又在最后一刻拼命保护她的男人,那个把证据留下来、却不敢来见她的男人。
她忽然理解了沈怀远的选择。
不是不爱,是太爱了。爱到不敢面对女儿,只敢在死后留下信说“我爱她”。
她眨了眨眼睛,纪时松开老人时眼眶也红了,但没有落泪。他看向林笙说:“爸,她救过我。在火里。”
老人对林笙深深鞠躬:“谢谢你救了我儿子。”林笙手微微发抖,回答:“他也救过我很多次。”
老人露出笑容。他独自十七年,明白“一个人”的滋味。“进来坐。”他推开门。
纪时看着墙上他二十一的消防服照。老人厨房倒水:“你妈让我带好你,我没做到。”“不是你的错。”“就是我的错,”老人声音变硬,“送你去当消防员,教育你去救火,失踪找不到你,全是我的错。”老人眼里是十七年的自责。“我活下来了,”纪时说,“这不是你错的结果,是你功劳的结果。你教我为救人冲进火场,所以我活下来了。”他看向林笙,老人也看过去。
这一次,老人的眼睛里多了一些什么。一种更柔软的、更温暖的东西,像一个人在绝境中走了很久,忽然看到了一个可以让他放下一切防备的地方。
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大口,把水杯放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
“你叫林笙?”他问。
“是。”
“好听。”老人点了点头,“好听的名字。”
他顿了顿,然后又说了一句话,说的很随意,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时子能遇见你,是他的福气。”
林笙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她低下头,看着桌上那杯还冒着热气的水,轻轻地“嗯”了一声。
纪看着她的侧脸。
从第一次在太平间门口睁开眼看到她,到现在坐在这间小小的平房里,不过短短几天。但他觉得,他已经认识她一辈子了。
也许不是觉得。
是真的。
从十七年前那场火开始,他就已经认识她了。只是忘了。
但现在,他想起来了。
不是全部。
是足够多的部分。
足够让他知道,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一次伸手,不是冲进火场的时候,而是在那个废弃的实验室里,握住那个哭泣的小女孩的手的时候。
那才是他真正救人的开始。
因为他救的那个人,后来救了他。
救了他不止一次。
从纪时父亲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老人留他们吃饭,林笙没有推辞。她吃了一碗老人做的西红柿鸡蛋面,把汤都喝完了。老人看着她把碗底刮干净,满意地点了点头,说“这孩子真好养活”。
纪时在旁边差点被面呛到。
回去的路上,林笙开着车,纪时坐在副驾驶上,靠着椅背,闭着眼睛。他的嘴角有一个很小的弧度,像一个人在被窝里偷偷笑了但不想让别人发现。
“你爸做的面挺好吃的。”林笙说。
“嗯。”
“他看起来身体还不错。”
“嗯。”
“你打算搬回去住吗?”
纪时睁开眼睛,看了她一眼。
“你希望我搬回去吗?”
林笙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紧了一下,又松开了。
“那是你的家。不是我的。你应该回去。”
纪时没有接这句话。
车开过一座桥,桥下的河水灰蒙蒙的,有几只水鸟在水面上低低地飞着。林笙看了一眼那些水鸟,又看回前方的路。
“纪时。”
“嗯。”
“我刚才想说谢谢。”
“谢什么?”
“谢谢你让我看到你和你爸。让我知道,有些东西不会因为时间过去就断了。”她顿了顿,“血缘不会断。关心不会断。人心里面的那种……想保护一个人的冲动,不会断。”
纪时没有说话。
他伸出手,把她的手从档把上拿下来,握在手心里。
一只手掌开车,一只手掌她。
两只手都需要用力。
但纪时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不费力的事。
因为那只手,他十七年前就握过了。
再握一次,只是确认。
那火里的小女孩,还活着。
还在他身边。
林笙让纪时握着她的手,一直开到殡仪馆后门。她抽回手,说到了。纪时收回手,手心还残留温度。林笙说明天去找沈启明。她拿出手机给纪时看一份档案,上面有地址,沈启明一直在本市。
纪时看着那个地址,沉默了几秒。
“那他知道你在这个城市吗?”
“他知道。”林笙关掉手机屏幕,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他给我发了死亡通知。他知道我在哪。他一直在看着我。就像他一直在看着所有人一样。”
她把手机收进口袋,推开车门,下了车。
站在深秋的风里,她回过头,看着还在车里的纪时。
“所以明天,轮到我们去看他了。”
纪时下了车,关上驾驶座的门,绕过车头,走到她面前。
“好。”
他伸出手。
林笙看着那只手。
这次没有犹豫,没有试探,没有“我先用指尖碰一下看看”。
她把整只手放了上去。
十指交握。
她的手凉,他的手热。
像两块形状不规则的拼图,一碰上去就严丝合缝了。
纪时看着她。
“明天,不管发生什么,我不会松开这只手。”
林笙看着他。
“我知道。”
风从巷口吹过来,把老槐树最后几片叶子吹落了。那些叶子在空中转了几个圈,落在两个人的肩膀上,谁都没有去拂。
她想,如果明天是她最后一天,那她至少做了两件对的事。
一件是十七年前冲进了那场火里。
一件是几天前在太平间门口,没有把那个睡着的男人赶走。
这两件事,是同一件事。
都是握住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