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情书
陆北在信箱里发现那封信的时候,以为是寄错的。信封上只写了“陆北收”三个字,没有寄件人,邮票贴了两张,其中一张盖的戳是外地的。
他拆开,里面是一张作业本纸,纸上只有一行字,字迹歪歪扭扭的,像是左手写的:“帮我也写一封呗。”底下留了一个名字和手机号。
宋宵。陆北不认识这个名字。他把手机号输进去,微信头像是一辆出租车,朋友圈封面是一张模糊的夜景,路灯的光晕成一个一个的圈,看不清是在哪条路。
陆北拨了那个号码。响了很久,快断的时候接了。对面很吵,像是机场或者车站的到达厅,广播在报航班号,嗡嗡的,听不清。
对方喂了几声,陆北说我是陆北,收到了你的信。对方说了一句什么,被广播盖住了。过了十几秒,广播停了,对方又说了一遍:“我是宋宵,开出租的。你能帮我写一封情书吗?”陆北问写给谁。宋宵说,写给一个叫许绵的女孩。她在城东的一家花店上班。“她不知道我喜欢她,我也没打算让她知道。但我想写一封情书给她。”
宋宵约陆北在城东的一个路边咖啡店见面。陆北到的时候,宋宵已经坐在那里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头发被帽子压得贴着头皮,面前放着一杯已经凉了的咖啡。
他站起来,比陆北想象的要高,骨架很大,但人很瘦,手伸出来的时候,陆北看到他右手虎口上有一块疤,不大,像是烫的。他说他开夜班,白天有时候睡不着,有时候能睡一整天。那天没睡,下午就醒了,醒得很早,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着怎么跟陆北说许绵的事。
宋宵说,许绵的花店在他交接班的必经之路上。他每天晚上十点左右经过那条路,那时候花店还没打烊,灯还亮着。
他有时会看到她在店里包花,低着头,手指在花茎上缠胶带,一圈一圈的。他看了快一年了,从来没有进去过。有时候他会把车停在路边,把计价器翻下来,假装在等乘客,其实是在等她把那束花包完,等她抬起头,等她的目光从花店里面往外看的那一瞬间。
她很少往外看,偶尔看到他的车,也只是扫一眼,不知道车里坐的是同一个人。宋宵说这句话的时候,手指在咖啡杯上转了一圈,杯底在桌面上发出很轻的一声。
陆北问他,你写了什么内容。宋宵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纸已经揉过很多次了,折痕很深,有些地方已经磨透了。
他展开,上面写了十几行字,字迹歪歪扭扭的,有的行挤在一起,有的行隔得很开。“你好,我是那个每天晚上十点经过你花店的出租车司机。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了花店隔壁的便利店店员,才知道你叫许绵。你的名字很好听。我写这封信不是为了要你回复,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包花的样子很好看。”他又加了:“路过是不会进去的,路过只是想看看今天的花换了没有。”昨天是百合,前天是玫瑰,大前天是向日葵。
他在车里远远地看,看不清花的品种,辨颜色。昨天是白,前天是红,大前天是黄。他在那张纸上写了三个颜色,又划掉,换成了花名。
他不会分花,他只是在网上查了店家发的买家秀对着图片找颜色最接近的那个名字写上去。写完了还是不对。百合不是纯白,玫瑰不是纯红,向日葵在路灯下看像假的。他看着自己写的花名觉得不像是在描述她包的花,是在描述他从后视镜里看到的那些颜色的残影。他改回去了:白、红、黄。
陆北帮他把那些零碎的句子串起来。没有改他的词,只是换了语序,把“你好”放到最前面,把“你包花的样子很好看”放到最后面。
宋宵看了,说谢谢你,这样读起来顺多了。他抄了一遍,抄得很慢,一笔一划的,像是在描红。抄到“许绵”两个字的时候停了一下,问陆北,“绵”字的右边是“帛”还是“锦”,他写了好几次都写错,错了又改,改完不像,在旁边写个小的,小的也错。
他换了张纸重抄,这次“绵”字写对了,但“许”的言字旁那一点写得太重了,墨洇开一个小圆点,像她包花的那根白色胶带没粘牢而翘起的那个角,圆圆的,不大,不影响阅读。
陆北问他需不需要找个信封。宋宵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白色的,没有图案,封口已经涂了胶水,胶水干了,粘不牢,他用水蘸了一下,把封口按上。他在信封上写“许绵收”三个字,“许”的言字旁那一点还是写重了,墨点洇开,和信纸上同一个位置。
宋宵把信封放在桌上,没有寄。他说他还没想好什么时候给她,也许明天,也许明年,也许等她花店关门的那一天,他会把这个信封塞进门缝里。陆北问他,那你现在写它干嘛。宋宵说,他怕他来不及。
他有高血压,体检报告上写着“建议定期复查”,他没去复查,怕查出什么来。他说他不是怕死,是怕没说过那句话就死了。那句话不是“我喜欢你”,是“你包花的样子很好看”。
他说完站起来,把信封放回口袋,说今天夜班,先走了。车停在不远处,打着双闪。他走过去,拉开车门,坐进去,车灯亮了一下又灭了。陆北站在路边,那辆出租车汇入车流,尾灯红红的。
他举起手机,在红灯里找不到一个特定的方向,但他想记一下那个走了的车牌号。尾灯太亮了,字母反光看不清,他只记得前三个数字。输入了,在备注栏打了一行字:“给许绵的那封情书,还没寄。”
第二天凌晨,陆北收到一条消息,是宋宵发的。没有文字,只有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束花,白色和绿色,分不清是什么品种。背景是一块透明玻璃,玻璃上映着对面楼的广告灯箱,灯箱的字是反的。
过了几分钟,他又发了一条文字:“我今天把信夹在花里送给她了。她不知道是我放的,我跟店员说,这是客人订的,我顺路带过来。店员没问。”
“她收下的时候拿起来闻了一下,不知道闻没闻到信封的味道。信封没味道,胶水干了,没有酸味。她摸到信封的厚度,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她拆不开,扯了两下,撕破了一个角。我在车里假装看手机。
她打开信,看了,读出声,声音不大,隔着一层玻璃我听不清,我看她的嘴唇在动,读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停了一下,停了不到一秒。她把信折好放回信封,放在那束花的旁边,继续包花。胶带一圈一圈地缠,和以前一样。”
陆北问他,她有没有认出他的字迹。宋宵说不知道,他说他写字的时候故意没连笔,一笔一划,像小学生。但那个“绵”字他写了很多遍,改到第四遍的时候已经写得很好了。
她在读的时候目光在那一个字上停的时间最长,也许是因为那个字写得最好看,也许是因为她认出了那个写了很多遍才写对的笔画是几个小时前有人借着路灯在出租车的方向盘上反复练过的。
他没有再回复。朋友圈他后来发过一条动态,没有配文,只有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用过的信封,封口被撕开了一个小口子,胶水留下的白印像干涸的河床,信封上写着“许绵收”,不规则的几个字。“许”的言字旁那一点还是洇墨了。这是他留在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字迹。
他不常写字,打票、签单、在乘客遗失物品的登记表上留名。那些字会被人看过即忘,但那一封不会。它被拆过,被读出声,被折好放回信封,被搁在一束白色和绿色的花旁边,照了整整一个下午的阳光。
墨迹褪不褪色他都不在意了。她闻过,那一下没有呼吸,他在车后座看到了侧影。信封胶水没酸味,他替它紧张。
她拆不开的时候皱着鼻子,像小狗闻到不喜欢的味道。
他在车里笑了,笑完把座椅放平,在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车窗留了一条缝,夜风灌进来,凉的,他打了个哆嗦,把窗关了。他想起她闻信封时的那个表情,是他在副驾驶后座那一年半里见过的最生动的一瞬。不因为他,他不会。
陆北把宋宵的情书存进文件夹。第六个故事了。备注写着两个名字两样字迹,一个很努力地模仿印刷体,一个不经意地泄露笔锋。他不知道哪一种更接近心跳,他只是把它们挨着放,不让胶带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