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章:决裂深渊
那天夜里,我没有等到顾云深的消息。
我等来的,是太子亲卫。
他们闯进漪澜殿的时候,我刚换了药,手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春桃正在替我梳头,梳子掉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太子妃,”为首的侍卫抱拳,面无表情,“殿下有令,请太子妃移步。”
“移步?”我看着他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去哪儿?”
他没有回答。
可我已经知道了。
因为他的腰间悬着刀,身后跟着八个人,每一个都全副武装,这不是“请”,是押送。
我放下梳子,站起身。
“春桃,把我的披风拿来。”
“小姐——”
“拿来。”
春桃红着眼眶取来披风,替我披上。我系好带子,最后看了一眼这间住了大半年的寝殿——多宝阁上的瓷器,博古架上的孤本,窗前那枝绢纱做的桃花。
假的,都是假的。
我转身,跟着侍卫走出了漪澜殿。
走过长廊的时候,我看见了太子。
他站在廊下,负手而立,月光照在他身上,将他那张温和的脸映得像一尊玉雕。
“殿下。”我停下来,看着他。
“清漪,”他笑了笑,那笑容温和得体,像往常一样,“委屈你几日。等事情查清楚了,本宫亲自接你回来。”
“查什么?”
他没有回答,只是挥了挥手。
侍卫上前,将我带走了。
我没有回头。
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查清楚”,不是查真相,是查我到底知道了多少。
而我“委屈几日”的结果,要么是永远出不来,要么是出来的时候——
一切都变了。
我被关在东宫西北角的一间暗室里。
没有窗,只有一扇铁门,墙上挂着镣铐,地上铺着一层发霉的稻草。墙角有一盏油灯,火苗半死不活地跳着,勉强照亮这一方小小的牢笼。
这就是太子说的“移步”。
我没有哭,没有闹,甚至没有问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为什么。
我查到了不该查到的东西,我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我见了不该见的人——那个拿着刀架在我脖子上、却最终没有刺下去的人。
太子不会杀我,至少现在不会。
因为我是他的棋子,是他控制顾云深的那根线。
只要我活着,顾云深就永远有一根软肋。
这根软肋,太子不会轻易丢掉。
可他会用这根软肋,做很多事情。
比如——
逼顾云深表态。
我被关进去的第一天,没有人来看我。
春桃被拦在外面,送来的饭菜被搁在门口,凉透了才有人端进来,我没有吃,也吃不下。
我坐在稻草堆上,抱着膝盖,盯着那盏油灯发呆。
脑子里反反复复地转着几个念头——
他会来吗?
太子会用我逼他做什么?
他会怎么做?
是会来救我?
还是会——
杀了我?
我想起那天在御花园,他握着刀的手在抖,他把刀摔在地上,他说“我要你活着”。
可那是太子不在场的时候。
如果太子在他面前,如果太子用军令、用忠诚、用他这五年来好不容易换来的一切来压他——
他还会选择让我活着吗?
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第二天,铁门开了。
进来的不是太子,是太子身边的太监,姓李,尖嘴猴腮,笑起来像一只偷了腥的猫。
“太子妃,殿下让我给您看样东西。”
他双手呈上一张纸。
我接过来,凑到油灯下。
那是一份供状。
纸是上好的宣纸,墨迹还新,像是刚写不久。字迹瘦硬,一笔一划,棱角分明——
是顾云深的字。
我认得他的字,五年前他写得歪歪扭扭,像孩童描红,在北境历练了五年,字变了,变得锋利、冷硬,像他的刀。
可骨子里还是他。
那撇那捺,那起笔收笔的力度——
是他。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读。
“罪臣陈渊,供认不讳:太子妃沈清漪,私通逆贼,暗藏书信,意图不轨。臣奉命查办,现已查实,确凿无疑。太子妃沈清漪,实为逆贼同党,罪不容诛。”
私通逆贼。
暗藏书信。
意图不轨。
逆贼同党。
罪不容诛。
每一个字我都认识,可连在一起,我却看不懂了。
他说我是逆贼同党。
他亲手写下的。
他亲手签了名。
他亲手按了手印。
我盯着那张纸,盯了很久很久,久到油灯的火苗在我眼前烧出了两个光晕,久到李太监等得不耐烦了,轻咳了一声。
“太子妃,殿下说了,这份供状,明日一早就会呈给皇上。”
我的手指在发抖,纸也跟着簌簌地响。
“殿下还说——”李太监顿了顿,声音里带着一丝看热闹的兴奋,“陈将军写这份供状的时候,很痛快。一笔都没有犹豫。”
一笔都没有犹豫。
这句话像一把刀,比那天他架在我喉咙上的那把更锋利,更冷,更疼。
那天他的手在抖,他把刀摔在地上,他说“我要你活着”。
可今天,他写下了我的死刑判决书。
一笔都没有犹豫。
挺好的,一笔都没有犹豫。
我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掉了下来,滴在那份供状上,墨迹洇开了,“沈清漪”三个字变得模糊不清,像在水里泡久了,快要散架了。
“好,”我说,“好。”
我将供状叠好,递还给李太监。
“替我转告殿下——多谢他让我看清。”
李太监接过供状,小心翼翼地收进袖中,躬身退了出去。
铁门关上,落锁的声音很重,像一记闷锤,砸在心口上。
我靠着墙,慢慢地滑坐下去。
稻草扎着我的手背,生疼。
可那点疼,跟心口的比起来,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他不是不能杀我。
他是不会亲手杀我。
他要把我交给太子,交给皇上,交给那把铡刀。
这样他就干净了,就不必脏了自己的手,就不必在以后每一个夜里,梦见我死在他刀下的样子。
多聪明。
多残忍。
我靠着冰冷的墙壁,闭上眼。
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画面——
十五岁那年的春天,桃花开得满树满枝。他翻墙进来,手里举着一枝桃花,花瓣上还带着露水。
“清漪!你看这枝开得多好!”
“你又翻墙!被我爹看见又要骂你!”
“骂就骂呗,我不怕。”
“你脸皮真厚。”
“不厚怎么娶你?”
那时候的他,笑起来眼睛里有星星。
那时候的他,不会写什么供状。
那时候的他,宁可自己被千刀万剐,也不会让人动我一根头发。
那个人死了。
死在五年前的白马山悬崖下。
现在活着的这个人,叫陈渊。
他不认识我。
也许他认识,可他不在乎了。
我睁开眼,看着这间暗室。
四壁空空,只有一盏快要燃尽的油灯,和一地的稻草。墙上刷着白灰,有些地方剥落了,露出里面的青砖。
我忽然想做一件事。
我撑着墙站起来,走到那面最完整的墙壁前。
咬破了食指。
血珠涌出来,在指尖凝成一滴暗红。
我抬起手,在墙上写。
一笔一划,工工整整。
像小时候他教我写字时那样,他说“清漪,你的字太软了,要硬一点,像刀切的一样。”
我说“我又不是男孩子,写字那么硬做什么”。
他说“字如其人,你要硬气一点,别被人欺负了”。
我一直没有硬气起来。
可今天,我要硬一次。
最后一个字写完,我退后一步,看着墙上的血字——
“今生不识顾云深。”
今生,不识,顾云深。
不认识他就好了。
不认识他,就不会爱上他。
不爱上他,就不会背叛他。
不背叛他,他就不会恨我。
他不恨我,就不会写那份供状。
不写那份供状,我就不会——
不会像现在这样,疼得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我靠着墙,慢慢坐下来。
食指还在流血,一滴一滴地落在稻草上,洇开了几朵暗红色的花。
像那年的桃花。
可那年看桃花的人,已经不在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暗室里待了多久。没有白天黑夜,只有那盏永远燃不尽的油灯,和铁门外偶尔传来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