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九章:告别
棠梨在省城多待了一天。她没有去医院,也没有再见周牧之。她住在一家离儿童医院不远的酒店里,窗户正对着一条安静的街道,街对面种着一排不知道名字的树,叶子黄了一半,在风里沙沙地响。
她想了整整一天。想那个孩子,想他那双像极了自己的眼睛,想他含混不清喊出的那声“妈妈”,想他搭积木时认真的神情,想他笑起来露出的小米牙。想那个发卡,想那碗面,想那个红红的巴掌印,想那句“我怕你经历两次”。想那片海——那片曾经很深的、温暖的海,现在已经干涸了,露出干裂的河床,连一滴水都找不到了。
第二天,她给周牧之发了一条消息。“我来看看他。”
周牧之回了一个字:“好。”
她在医院待了一个下午。没有哭,没有问东问西,只是坐在床边,看着周屿玩。周屿一开始有点怕生,躲在护士身后,探出半个脑袋看她。棠梨没有急着靠近,她坐在椅子上,从包里拿出一个袋子,里面是一盒积木,木头做的,打磨得很光滑,边角圆圆的,不会伤到手。
她把积木一块一块拿出来,摆在床上,不说话,只是摆。周屿看了她一会儿,慢慢从护士身后挪出来,伸手拿了一块积木。棠梨递给他另一块,他接过去,放在第一块的上面。两个人的手指碰了一下,他的手很小,暖暖的。
那天下午,他们一起搭了一座很高的塔,比他在病房里搭过的任何一座都高,傍晚的时候,棠梨从病房出来,周牧之站在走廊上等她。
“我想好了。”棠梨说。“孩子可以定期跟我住一段时间。”
周牧之点了点头。
“但我和你之间,”棠梨看着他,“划清楚了。”
不是赌气。
不是恨。不是还爱着但嘴硬。不是试探对方会不会挽留。是真的是真的。那片海已经干涸了,倒再多的水也变不回海。就算把全世界的海水都搬来,也填不满那些裂缝。
那些裂缝是她一个人躺在病床上等来的,是他无数次沉默换来的,是在那些他以为她不知道的深夜里、她其实也没睡的夜晚里,一滴一滴渗进去的。水走了,裂缝还在。倒什么都没用了。
周牧之看着她。他的眼睛很红,但没有泪,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棠梨走的那天,天气很好。阳光照在车站的广场上,把每个人的影子都拉得很长。她只带了一个行李箱,还是那个银灰色的旧箱子,轮子转起来还是有点涩。
周牧之来送她了。他站在检票口外面,手插在口袋里,攥着那个发卡。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他的手在口袋里攥得很紧,指节泛白。
“棠梨。”他叫她。
棠梨转过身。
他张了张嘴,说了他这辈子最长的一段话。
“我不求你原谅我。”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像是准备了很久,又像是根本没有准备,只是在最后一刻把堵在心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我只想让你知道,我做那些决定的时候,是真的觉得那是对你最好的。我后来才明白,我错了。你应该有知道的权利。”
他说完了。站在检票口外面,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深色外套,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鬓角的白头发在阳光下格外明显。他的眼睛很红,但没有哭。他已经不在任何人面前哭了,早就不了。
棠梨看着他。那双曾经很深很沉的眼睛,此刻像两口枯了很久的井,井底还有一点水光,但已经照不出人影了。
她点了点头。“我明白。”她说,停了一下,然后接着说,“但我也有我的路要走。”
她没有说“对不起”。她没有说“再见”。她只是说了这一句,然后转过身,把票递给检票员,拖着行李箱走了进去。
这一次,她没有回头。
周牧之站在原地,手插在口袋里,攥着那个发卡。他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攥紧,指节泛白,掌心被发卡的棱角硌得生疼,但他没有松手。他看着她的背影——灰色的毛衣,深色的裤子,那个旧行李箱,她一步步走远,走过了候车室的玻璃门,走过了安检机,走过了那些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她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在候车室深处。
检票口的工作人员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低头继续检票。
他没有追。
不是不想追,是不能追。追上去能说什么呢?说“我错了”已经说过了,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已经没有意义了。那片海干涸了,倒再多水都变不回海。他知道的。他早就知道了。
他只是站在那里。站了很久。久到候车室里的旅客换了好几拨,久到广播里播了一遍又一遍的车次信息,久到阳光从广场的这一边移到了那一边,把他的影子从左边拉到了右边。他站在那里,手插在口袋里,握着那个发卡,没有追。
但他开始写信。
那天晚上,他回到南城那套空荡荡的房子里,打开台灯,从抽屉里拿出一沓信纸。白色信纸,没有格子,没有花纹,干干净净的。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两个字——棠梨。然后他停了一下,笔尖悬在纸上方,墨水滴了一滴,在纸上洇开一个小小的黑点,像一粒黑色的种子。他没有擦掉那滴墨,继续写。
“今天送你走的时候,我想说很多话,但说不出来。我从来都是这样,你早就知道。写下来好一些。宝宝今天学会了自己吃饭,勺子拿不稳,粥洒了一桌,但他坚持要自己吃,不让护士喂。他的脾气像你。”
他写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工工整整,像以前写那封表白信时一样。写完一张,叠好,放进信封里,但没有写地址。他不知道她的地址。她去了哪里,他不知道。她住的地方长什么样,他不知道。她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好好睡觉、有没有在月经疼的时候记得喝红糖水——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把信封放进抽屉里。抽屉里已经有好几封信了,都是这两年写的。第一封写的是“宝宝会喊爸爸了”,第二封写的是“宝宝今天学会翻身了”,第三封写的是“宝宝长牙了,哭了一整夜”,一封一封,按时间顺序叠好,用一根橡皮筋捆着,放在抽屉的最里面。
他写了一封新的,关于她来看宝宝的,关于她蹲在走廊里哭的,关于那个巴掌印的。他写了,又揉了,又写了,又揉了。最后他写的是:“今天阳光很好,你穿的灰色毛衣很好看。”
他把这封信也放进抽屉里。“从那天起”是多久?从她转身的那一刻,从她的背影在候车室消失的那一刻,从她说“我有我的路要走”的那一刻。从那一刻起,他开始写信。写给一个不知道地址的人,写给一个也许永远不会看到这些字的人。
但他写,一封一封地写——写宝宝今天学会了什么,写南城今天下了雨,写他路过花店门口的时候那棵梧桐树又长高了一截,写他去超市买米的时候下意识拿了她以前爱吃的那个牌子,放在购物车里推了两步又放回去了。
他把那些信放进抽屉里,和那个发卡放在一起。发卡躺在信纸上,那颗仅剩的水钻在台灯的光下发着微弱的光。
窗外南城的夜很安静,远处有车经过,声音很小,像风吹过树叶。他关掉台灯,在黑暗中坐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去洗了脸,躺在了床上,枕头旁边空空的,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