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他的名字
我第一次注意到许自尧,是在高一下学期换座位的时候。
彼时我刚把桌子搬到靠窗第三排,一抬头,就看见他从走廊那头走过来。逆着光,校服穿戴整齐,手里拎着一个灰蓝色的书包,随意地往我斜后方的座位上一扔。他坐下来,偏头跟旁边的男生说了句什么,笑了一下,露出一小截虎牙。
我当时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个人的侧脸,像用刀裁出来的。
我不是一个肤浅的人。至少在那一刻之前,我一直这么认为。我在初中的时候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读过很多书,自诩比同龄人更懂得什么叫“内在美”。我看《活着》会哭,读诗会做笔记,写作文永远在探讨人性的深度。我以为自己是一个不会被皮相打动的人。
但许自尧让我知道,所有的“我以为”,都只是因为“还没遇到”。
我后来回想,那天其实没有任何戏剧性的场景。没有阳光正好打在他脸上形成光晕,没有风吹起白色的窗帘做背景板,也没有慢镜头。就是普普通通一个周一,普普通通一节自习课,教室里很吵,有人在吃辣条,有人在传纸条,有人在补昨天的作业,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辣条和汗味混合的气味。我的桌子上堆着一摞没来得及整理的卷子,椅子歪着,书包带子耷拉在地上。
但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漏得毫无道理,却又无比笃定。像是一个人在黑暗中走了很久,突然看到一扇亮着灯的窗。你不知道窗子里住着谁,但你就是知道,那盏灯是为你亮着的——虽然这个比喻矫情得要命,但十六岁的喜欢,本来就是矫情的。
我把头低下去,假装在找掉在地上的笔,实际上是在消化这个事实——程妤,你完了,你好像对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生一见钟情了。
这种“完了”的感觉,不是惊慌,是一种很隐秘的、带着甜味的慌张。像小时候偷吃了一颗糖,捂着嘴巴怕被人发现,但舌尖上的甜味怎么都藏不住。
我花了整整三天,才从旁人口中打听到他的名字。
“你说许自尧啊?”同桌林栀头也没抬,一边抄我作业一边说,字迹潦草得像蚯蚓打架,“三班的,上学期转过来的,你居然不认识?全校一半女生都认识他。”
“我没注意过。”我说。这倒是真话,在此之前,我对男生的认知只有“我们班的”和“不是我们班的”两种分类方式。
林栀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目光里带着一种“你骗谁呢”的审视。
“你问这个干嘛?”林栀把作业本还给我,眼睛眯起来,像一只发现了老鼠洞的猫。
“随便问问。”
“程妤,你脸红了。”
“热的。”三月的天,教室窗户大开着,风灌进来带着凉意,我说完就后悔了。
“三月天你热什么?你发烧了?”林栀伸手来探我的额头,我躲开了。
我不说话了。林栀也没追问,只是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转过头继续抄作业,嘴里嘟囔着“最后一道大题怎么这么难”。但我知道,以林栀的性格,这个“哦”的意思是——她记住了,而且她不会善罢甘休。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我刚坐到座位上,就发现桌面上多了一张折成方块的纸条。我打开一看,上面是林栀那标志性的蚯蚓字:
“许自尧,男,身高178cm,生日6月24日,巨蟹座,喜欢打篮球,位置是小前锋,物理竞赛班成员,上学期期末年级第七,语文一般但理科强到令人发指,没有女朋友,初中在育才中学就读,据说有过一个暧昧对象但未证实,目前跟隔壁班周念走得很近,但据可靠线报尚未确定关系。另,他每天中午在食堂吃二楼套餐,每周二四放学后会在操场打球到五点半,周末偶尔去市图书馆自习。不谢。”
我看着这张纸条,沉默了至少十秒。
“你是特务出身吗?还是你其实姓福尔摩斯?”
“你管我。”林栀嚼着口香糖,表情得意,“反正你要的信息我都给你弄来了,够详细吧?要不要连他穿多大码的鞋也打听一下?”
“我没说要。”
“你脸上写着呢。程妤,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好懂了。你心里在想什么,全写在脸上,你自己不知道而已。”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真的有那么明显吗?
“而且,”林栀凑近了一点,压低声音,“你昨天问他名字的时候,耳朵根都是红的。你以为我没看见?我懂。”
我没有反驳,因为我知道她说的是事实。我把那张纸条折好,打开笔袋的夹层,小心翼翼地塞进去。笔袋是浅蓝色的,上面印着一只卡通猫咪,是我妈上学期给我买的,我一直嫌它幼稚。但此刻它有了一个新的用途——藏好一个少女最大的秘密。
动作很自然,好像那不是一张写满了一个男生个人信息的纸条,只是一张普通的便利贴。但我的手在微微发抖,抖得连笔袋的拉链都拉了两下才拉上。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破天荒地没有第一时间掏出手机刷微博。我坐在书桌前,把作业摊开,但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脑子里全是下午在走廊上偶遇许自尧的画面——他从三班教室出来,我从二班教室出来,我们在走廊中间擦肩而过。他可能根本没看见我,但我看清了他的侧脸。四十三秒。从我看到他到他从我身边走过,一共四十三秒。
我拿出草稿纸,开始写数学作业。写到一半,鬼使神差地,在草稿纸的边角写下了三个字。
许自尧。
写完以后,我盯着它看了很久。盯着那三个字,一笔一画地在心里描摹。许。自。尧。每一个字都像一个密码,拆开以后藏着我不知道的秘密。
然后我开始数笔画。
许——点、横折提、撇、横、横、竖。六画。
自——撇、竖、横折、横、横、横。六画。
尧——横、斜钩、撇、横、撇、竖弯钩。六画。
六加六加六,十八画。
十八画。
我盯着那个数字,莫名地觉得它很圆满。像一个完整的圆,不多不少,刚好合上。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许自尧”,又默念了一遍“十八画”,觉得这两个词之间有一种隐秘的联系,像是命运埋下的一颗种子,只有我知道它在哪里。
那天晚上,我在那张草稿纸的背面写了一句很矫情的话:“暗恋一个人,就是反复写他的名字,然后在心里数笔画。十八画,刚好是一个成年人成年的数字,刚好是一轮满月的周期,刚好是我想你一遍的时间。”
写完以后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散发着矫情的气息。我“啪”的一声把笔拍在桌上,把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用力地把垃圾桶盖子盖上,好像这样就能把那份矫情也一起盖住。
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回放走廊上那四十三秒。十分钟,二十分钟,半小时。我盯着天花板,听着窗外的虫鸣,心跳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最后还是爬起来,光着脚走到垃圾桶前,把那团纸从垃圾桶里捡出来,展平,用手指把褶皱一点一点地抚平。纸已经皱了,有些地方被浸湿了一点——大概是垃圾桶里有个苹果核——但字迹还在,“许自尧”三个字安安静静地躺在纸的正面,那行矫情的话在背面若隐若现。
我把它夹进了日记本的第一页。日记本是年初买的,到现在只写了不到十篇,大部分都是“今天好累”“数学好难”之类的废话。但从今天起,它有了一个真正的秘密。
从那天起,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所有不重要的草稿纸的角落,写下“许自尧”三个字。
语文课的草稿纸上写,写在古诗默写的旁边,跟“美人之贻”并排。数学演算纸的空白处写,写在二次函数图像的下面,像是一个无解的坐标。英语听写的背面写,藏在“abandon”和“ability”之间,像一个永远不需要背诵的单词。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名字写在了化学试卷的边角上,交卷以后才想起来,吓得我整个周末都在祈祷老师不要翻到那个位置。周一发卷子的时候,我颤抖着翻开试卷——还好,老师在边角打了个勾。
后来这个习惯变得越来越离谱。我开始用不同的字体写,用楷书写一遍,用行书写一遍,用仿宋写一遍。我甚至尝试过用左手写,歪歪扭扭的,像是另一个人在替我表白。
林栀是在一个周二的下午发现这个秘密的。她去上厕所,让我帮她看着她的奶茶,我不小心把奶茶碰倒了,液体淌了一桌,浸透了我压在下面的草稿纸。我慌慌张张地抢救,结果那张写满“许自尧”的草稿纸被奶茶泡得面目全非,但“许自尧”三个字还在,像水中的倒影,晃晃悠悠地浮在棕色的奶茶渍里。
林栀回来的时候,我正对着那张惨不忍睹的草稿纸发呆。
“怎么了?我的奶茶呢?”
“洒了。”
“洒了?那可是我排了十分钟队买的!程妤你赔我!”
“赔赔赔,你先别吵。”
林栀绕过我坐到座位上,目光落在那张草稿纸上。她的表情从愤怒变成困惑,从困惑变成惊讶,从惊讶变成一种意味深长的笑。
“许~自~尧~”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声音像在唱歌。
“闭嘴。”
“你写了多少个?一、二、三……”她真的开始数了,“十七、十八、十九!整整十九个!程妤你中毒了吧?”
“我没有。”我把草稿纸抢过来,揉成一团,这次是真的扔进了垃圾桶,并且发誓不会再捡出来。
“你完了,程妤,你的心乱了,病入膏肓喽。”林栀靠在椅背上,用一种过来人的语气宣布她的诊断。
后来才知道,她说得一点没错。而且我不仅是病入膏肓,我几乎是无可救药。
因为第二天,我就开始打听物理竞赛班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