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外二:笔记本
许自尧在竞赛班有一个习惯——他会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东西。
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有时候是一道没解出来的题,有时候是一句突然想到的话,有时候什么都写,就画几条线。方老师有一次翻到他的笔记本,看到最后一页的涂鸦,说了一句“你这字越写越潦草了”,他没有解释。
那本蓝色封面的笔记本,他在上面写了很多东西。
第一页是电磁感应的笔记。第二页是力学的公式推导。第三页是热力学的概念整理。翻到最后一页,右下角有一行小字,用的是最细的黑色水笔,笔画轻得像怕被人看见。
“物理很美。”
写完这四个字的那天,是他第一次在竞赛班教室里注意到程妤认真听课的样子。
她坐在第四排靠门的位置,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打在她的笔记本上。她的笔在纸上飞快地移动,写一会儿停一会儿,抬头看黑板,皱眉,然后低头继续写。她的皱眉和别人的不一样。别人皱眉是因为听不懂,她皱眉是因为在思考。不是那种被动的、接受不了的表情,是那种主动的、在消化的表情。
他想,她应该很聪明。
后来他发现她不只是聪明,她是那种“会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拼命”的人。她的进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她一道题一道题做出来的,一个夜晚一个夜晚熬出来的。他知道,因为她来找他借笔记的时候,他偷偷看过她的错题本。每一道错题都写了三种解法,旁边用红笔标注了错误原因和注意事项。那种细致程度,连他自己都做不到。
他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又加了一行字。
“她比我认真。”
写完以后觉得这个对比很奇怪,划掉了。但划掉的痕迹很轻,对着光看还能看到。
竞赛成绩出来的那天晚上,他在操场上跑了很多圈。
十圈。十五圈。二十圈。他不记得了。只记得跑到最后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呼吸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差两分。
他回到家,洗了澡,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想了半个小时,他下床打开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在“物理很美”下面,他写了一行字。
“差两分。”
然后停了一会儿。笔尖抵在纸面上,墨水渗出了一小团黑色的圆点。他又写了一行。
“但方老师说,差两分不代表我不够好。”
写完以后他盯着这两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枕头旁边。
第二天他到学校的时候,在校门口遇到了程妤。
她站在公告栏前,看着竞赛结果的公示。他走过去的时候她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神里没有同情,没有安慰,没有那种让他不舒服的“你没事吧”。她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了一句让他记了很久的话。
“许自尧,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
他愣住了。
“不是你多厉害,不是你考了第几名,不是你拿了什么奖。是你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的态度。你做物理题的时候认真,拒绝周念的时候认真,整理笔记的时候认真,甚至连不甘心的样子都很认真。”
“你这次差了两分,但你还是你。你的认真不会因为这两分就消失。你还是那个会在笔记本最后一页写‘物理很美’的人。”
他的心跳很快。不是因为她说的话,是因为她说了“喜欢你”。
她说了“喜欢你”。
他花了两天时间才消化这件事。两天里他把这三个月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她来竞赛班送东西,她站在走廊里往教室里看,她跟他争论电磁感应题,她在演讲比赛上讲那个故事。所有的事情串在一起,像一条线,一头是“她喜欢他”,另一头是“他也喜欢她”。
但这条线中间有一截是断的。
她喜欢他,是因为他的脸?还是因为他的认真?还是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的原因?
他喜欢她,是因为她的头发在阳光下会发光?是因为她一个人练排球的样子?是因为她蹲在柱子后面的表情?是因为她演讲时说“真正的喜欢是让两个人都变得更好”?
他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的感情够不够纯粹,不知道自己是“因为被喜欢而喜欢”还是“本来就喜欢”。他不想成为那种人——那种因为被爱了所以去爱的人。那不公平。对她,对自己,都不公平。
所以他做了决定。
“那高考完,我等你。”
他说了这句话。不是“我也喜欢你”,不是“我们在一起吧”,是“我等你”。因为他需要时间想清楚,她也需要时间变得更好——不是她不够好,是她需要时间发现自己的好。
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傍晚,她站在校门口的老梧桐树下,对他说了那些话。
她说她喜欢他,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她说最开始是因为他的脸,后来是因为他的心。她说她因为他变成了更好的人。她说不是要他的答案,只是觉得他应该知道。
她说完以后,他沉默了很久。
不是在想答案。他的答案早就有了。他沉默是因为他在想——他该用什么方式告诉她。
他想了很久。然后他做了一件从没做过的事。
他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开始写字。不是给她发消息,是写给自己。他写下了从高一下学期到现在,所有他记得的关于她的事情。
她在操场上一个人练排球。
她蹲在柱子后面,手里攥着排球。
她的头发在阳光下是栗色的。
她的手指碰到他的手指,是凉的。
她在演讲比赛上说“真正的喜欢是让两个人都变得更好”。
她站在校门口说“两分改变不了你是谁”。
他写了很多。写到最后,他写了她的名字。
程妤。
十九画。
他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了一下。然后他打了一行字。
“我叫许自尧。我喜欢程妤。这不是秘密,是事实。”
他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他删掉了。不是因为他不想说,是因为他觉得应该写在纸上,而不是屏幕上。写在纸上,才有重量。
高考结束后第三天,他去文具店买了一本新的笔记本。不是蓝色封面的竞赛笔记本,是白色的,A5大小,纸质很好,钢笔写上去不会洇墨。
他在第一页写下了“程妤”两个字。十九画,一笔一画,写得很慢。
然后翻到下一页,又写了一遍。再翻,再写。
他写了十九遍。
每一遍用的字体都不一样。楷书、行书、草书、仿宋——他把能想到的字体都用了一遍。有些写得好,有些写得不好。写不好的他就划掉重写,一张纸上全是划痕。
写完十九遍之后,他把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在右下角写下了那行他删掉过的话。
“我叫许自尧。我喜欢程妤。这不是秘密,是事实。”
然后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抽屉里。
那本笔记本后来被他折成四折,放在口袋里,揣了一个暑假。
他带着它去书店,去面馆,去奶茶店,去河边,去机场,去北京,去清华。它跟着他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地铁,从海淀到丰台。
然后在一个傍晚,他把这张纸递给了她。
她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张纸——一张写满“许自尧”的纸,翻到背面,上面写着:“我叫程妤。我喜欢许自尧。这不是秘密,是事实。”
他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纸上的字迹和他在笔记本上写的那行字一模一样。不是字迹像,是句式像。她写的,和他写的,是同一句话,只是名字换了位置。
他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
“你的名字,是多少画?”
“十九画。”
“比我的多一画。”他说。
他本来想说“差一画才是最好的”,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不是因为不想说,是因为他觉得这句话太重了。重到不应该在一个傍晚说完,应该留到以后,留到更久以后,留到她真正相信的那一天。
所以他改了口。
“所以如果我追你,我比你多一画。”
“什么逻辑?”
“数轴上我再向你靠近一步我们就挨在一块了。”
她笑了。
他也笑了。
那天晚上他回到家,打开那本白色封面的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在“我叫许自尧。我喜欢程妤。这不是秘密,是事实。”下面,他又写了一行字。
“她说好。”
陈明远路过他桌子的时候瞄了一眼。
“你又在写什么?”
“写完了。”
“写完什么?”
许自尧合上笔记本,放进抽屉里。
“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