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故土难归
一六八七年六月十一日,我踏上了英格兰的土地。
我的双脚踩在多佛码头的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响声。这声音让我愣了一下——在岛上待了二十八年,我已经习惯了赤脚踩在泥土上那种柔软的触感。如今穿着靴子走在硬地上,每一步都像在丈量自己和这片土地之间的距离。
我离开时还不到三十岁,如今已经五十八了。头发花白,满脸皱纹,一双手粗糙得像老树皮。船长借给我一套干净衣服,料子不错,可穿在我身上总显得别扭。我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深棕色,和码头上那些面色苍白的英国人站在一起,活像个异乡人。
船长叫贝恩斯,是个厚道人。他把我从海上捞了起来,还借给我钱买了这身行头。临别时他握着我的手说:“克鲁索先生,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谢过他,转身走进了人群。
可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我的父母还活着吗?我离开时他们已经年迈。二十八年过去了,我不敢往好处想。我在多佛住了一晚,第二天便搭上一辆去约克的马车。那是我的故乡。
马车在路上走了三天。这三天里我几乎没有说话。我在想那座岛。
说来奇怪,我盼望回来盼了二十八年,如今真的踏上了归途,脑子里想的却全是那座荒岛。我想起我的羊圈、我的山洞、我的那顶帐篷。我想起那只老鹦鹉,我教它说话教了两年,它只会说一句“可怜的鲁滨逊”。我想起那些野人来的夜晚,我和星期五背靠背坐在地上,手边放着枪,谁也不敢合眼。
星期五。
这个名字像一根针扎进了我的心里。
离开那座岛的时候,星期五和我一起上了船。我们以为从此就自由了。可船在海上遇到风暴,巨浪把甲板上的人冲得七零八落。我死死抓住桅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贝恩斯船长的船舱里了。
星期五不见了。
贝恩斯说他只看见我一个人漂在海面上。他以为我是唯一的幸存者。我问他有没有看见别的船,他说风暴那一夜有一艘葡萄牙商船也在那片海域,也许救了其他人。
也许。
这个“也许”像根刺一样扎在我心里,从海上一直扎到英格兰。
马车在第三天黄昏到达约克。我凭着记忆找到了老宅的位置。
那栋房子还在。可门口种的那棵老橡树没了,换成了两排修剪整齐的冬青。门也换了,不再是那扇我小时候总也关不严的木门,而是一扇厚实的黑色橡木门。院子里传出孩子的笑声——不是我的,是别人的。
我在门口站了很久,最后还是走开了。
我去教堂找教区登记簿。管登记簿的是个老牧师,头发全白了。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大概觉得我这个陌生人有些可疑,但还是把登记簿递给了我。
我的手翻着那些泛黄的纸页。终于,我找到了我要找的那一行字。
父亲,一六六七年九月三日下葬。母亲,一六六九年一月十二日下葬。
我把登记簿合上,递还给老牧师,转身走了出去。
教堂的墓地在南边,是一片被矮墙围起来的草地。草长得很高,很多墓碑歪歪斜斜地立着。我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找到父母的墓。碑不大,青苔爬满了下半截,我用袖子擦了擦,露出刻着的名字。
我蹲下来,伸出手指描了描那些字。石头冰凉。我忽然想起父亲最后一次劝我不要出海时的样子。他站在壁炉前,手里拿着烟斗,眉头拧在一起。他说:“你只要肯留下来,安安稳稳过日子,什么都会有的。”
我没有听他的话。
如今我回来了,什么都有了——钱、房子、自由——可他不在了。母亲也不在了。星期五也不在。
我跪在墓前做了个祷告。这是我回到英国后第一次认真地向上帝说话。在岛上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祷告。可回到文明世界之后,我忽然不知道该祷告什么了。
从墓地出来,我没有在约克多待。这座城已经不是我的城了。我搭车去了布里斯托尔,那里有我的一些产业。我打算在那里安顿下来。
我在布里斯托尔码头附近买了一栋不大的房子。房东太太介绍了一个叫莫丽的妇人帮我料理家务。莫丽四十来岁,不爱说话,做事利落。
住进去的第一天晚上,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睡不着。
床太软了。在岛上我睡的是木板,底下垫着石头,硬邦邦的。这张床铺了三层褥子,人一躺上去就陷进去。我翻来覆去折腾了半夜,最后抱着被子上了地板。
地板硬,凉,我的后背终于放松了。可脑子还是清醒得很。
太安静了。
在岛上,夜晚有海浪声、虫鸣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那些声音从不停歇。可这里太安静了。静得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能听见墙上挂钟的滴答声。
这安静像一堵墙,把我关在里面。
我躺在地板上,想起了星期五守夜时的样子。他总喜欢在火堆旁边唱歌,声音很低,调子很简单,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我问过他歌词的意思,他说那是他们部落里的老歌,讲的是月亮和回家的路。
我想,也许星期五比我更懂得什么叫“回家”。
我在布里斯托尔住了下来。每天早晨起来,喝一杯莫丽泡好的茶,然后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在岛上从来没有“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天一亮就有事干。可现在,我坐在一把天鹅绒椅子上,手里什么都没有,像一艘被拖上岸的船,空荡荡地搁在那里。
我决定去找星期五。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码头。我要找到汤姆逊——那个帮我打理种植园的船长。他在里斯本做了几十年生意,认识的人多,也许能帮我打听到星期五的下落。
我走进汤姆逊的办公室时,他正趴在桌子上看账本。看见我进来,他摘下眼镜,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笑了。
“鲁滨逊,”他说,“你看起来像一头被关进笼子的老狮子。”
“也许我就是。”我说。
他哈哈大笑起来,给我倒了杯酒。
“汤姆逊,”我端着酒杯,看着他的眼睛,“我要找一个人。”
“什么人?”
“他叫星期五。是个土著,额头有道疤。我们离开那座岛的时候走散了。帮我找他。”
汤姆逊看了我很久,慢慢放下了酒杯。
“鲁滨逊,”他说,“你确定?”
我摸了摸腰间那把铁钉打成的刀。在岛上我用它劈过柴、剥过兽皮、挡过野人。回到英国后我本不该再带着它,可每次出门,我的手总会不由自主地去摸它。
它是我和那座岛之间最后的联系。也是我和星期五之间最后的联系。
“我确定。”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