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第一单生意
县城火车站对面有条街,叫“自由市场”。说是市场,其实就是路边摆摊的,卖什么的都有:针头线脑、旧书旧报、从南方贩来的时髦玩意儿。林知意记得,八十年代初最早的那批“倒爷”,就是在这里发家的。
她带着林志刚在街上转了一圈,找到卖服装的摊位。摊主是个中年男人,操着南方口音,面前摆着几件的确良衬衫,有白的、粉的、碎花的,叠得整整齐齐。
林知意蹲下来看货。
衬衫是南方厂里出的,做工一般,但款式新——蝙蝠袖,立领,胸口绣着小小的花。这年头北方小城的姑娘哪见过这个?
“这衬衫怎么卖?”她问。
“八块一件。”摊主打量她一眼,“小姑娘,这是新款,南方来的。”
林知意点点头,心里算了笔账:百货商店的普通衬衫卖六块左右,这种新款拿到夜市上,至少能卖十五。翻一倍不止。
她站起来,对林志刚说:“走。”
“这就走了?”林志刚莫名其妙,“你不是要进货吗?”
“货在这,但咱们没钱。”林知意拉着他走到街角,“二哥,你跟这条街上的人熟不熟?”
林志刚迟疑了一下:“认识几个。”
“有那种手里有闲钱、愿意做买卖的吗?”
林志刚看着妹妹,眼神复杂起来。他是混街头的,当然知道这条街上有人放印子钱,也就是高利贷。但这丫头怎么知道?她一个高中生,天天闷在家里复习,哪懂这些?
“你……你要借印子钱?”他压低声音,“那东西碰不得!利滚利,还不上就得拿命抵!”
“我不借。”林知意掏出那版猴票,“我押东西。”
林志刚接过集邮册,翻开来,看见那版邮票,愣住了。
“这……这不是咱爸集的吗?你拿这个干嘛?”
“押出去,换钱。”林知意看着他,“这版邮票,现在值六块四。但有人识货,能押出五十块。”
林志刚倒吸一口凉气:“你疯了?五十块?谁会拿五十块押这个?”
“有。”林知意指着街角一个摆旧书摊的老头,“那个人就会。”
林志刚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认出那是街上有名的“老孙头”,据说解放前开过当铺,懂老物件,后来被打成“牛鬼蛇神”,平反后就在这条街上摆旧书摊。
“你认识他?”
“不认识。”林知意已经抬脚走过去,“但我知道他需要什么。”
老孙头正低头翻书,听见脚步声,抬起眼皮。面前站着一个姑娘,十八九岁,穿着洗得发白的碎花褂子,眼睛却亮得惊人。
“姑娘,买书?”
“不买。”林知意把那版猴票放在他面前,“孙师傅,您看看这个。”
老孙头低头一看,浑浊的眼睛忽然亮了一下。他拿起集邮册,凑近了看,手指在邮票上轻轻抚过,又翻过来看背面,动作很慢,很仔细。
良久,他抬起头:“姑娘,这东西哪来的?”
“家里的。”林知意面不改色,“我爸年轻时集的,现在家里急用钱,想押出去。”
“押多少?”
“五十。”
老孙头笑了,露出一口豁牙:“姑娘,你知道这版邮票现在值多少钱吗?”
“八分一张,八十张,六块四。”林知意说,“但我不是来卖的,是来押的。三个月后我来赎,给您十块钱利息。到时候您还我邮票,我给您六十。”
老孙头眯起眼睛,重新打量这个姑娘。
她说的没错,猴票现在市价也就八分,但那是邮局的价格。他懂行,知道这版邮票存世量少,再过几年,价格肯定要涨。这姑娘不卖只押,说明她懂这个,知道这东西以后值钱。
可她既然懂,为什么不直接卖了救急?非要押?
“姑娘,”他慢吞吞地说,“你要真是急用钱,不如直接卖给我。我出十块。”
林知意摇头:“不卖。三个月后我来赎。”
“那我要是不等你来赎,直接把邮票卖了呢?”
“您不会。”林知意看着他,目光坦然,“您是这条街上最有信誉的人,不会为了几十块钱砸自己的招牌。再说了,我押给您的是邮票,不是现钱。您拿着它,三个月后要么收六十块,要么得一套值钱的邮票。怎么算都不亏。”
老孙头愣了愣,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好丫头!”他拍着大腿,“有点意思!行,这钱我借了!”
他从兜里掏出一沓钞票,数了五十块,递过去。又从摊子底下摸出纸笔,写了一张字据,按了手印。
“三个月,六十块。过期不赎,东西归我。”
林知意接过字据,仔细看了一遍,折好揣进兜里。她把那版猴票递给老孙头,接过钱,站起来。
“孙师傅,谢谢您。”
“谢什么谢,这是买卖。”老孙头摆摆手,又低头翻他的书去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知意转身,看见林志刚站在三步开外,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走吧,二哥。”她把五十块钱往他手里一拍,“去进货。”
林志刚低头看着手里的钱,又抬头看着妹妹的背影,脑子里嗡嗡的。
五十块。他爸在厂里干一个月,累死累活也就四十出头。他妹妹一张邮票,就押出了五十块。
火车站站前广场,人声鼎沸。
林知意带着林志刚找到刚才那个南方摊主,二话不说,掏出二十块钱,拿了三件衬衫。
“三件?”林志刚急了,“二十块就买三件?咱们不得多进点?”
“不是三件。”林知意把衬衫塞给他,“是样品。”
她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空位:“你去那站着,把衬衫挂起来,一件卖十五。有人问,就说货不多,卖完就没。”
林志刚愣了:“那你呢?”
“我在这看着。”
林志刚将信将疑地走过去,把衬衫搭在胳膊上,站那儿跟电线杆子似的。他这辈子没做过买卖,只会打架斗殴,这会儿手心都出汗了。
没过多久,一个烫着卷发的年轻女人走过来,盯着他胳膊上的衬衫看了半天:“同志,这衬衫哪买的?”
“就……就我这。”林志刚结结巴巴地说,“十五一件。”
女人拿起那件白色的,翻来覆去地看:“蝙蝠袖的?我在上海的表姐穿的就是这种,她说百货大楼卖二十多呢。你这……真的假的?”
“真的真的,南边来的。”林志刚想起妹妹教的,“就这几件,卖完就没了。”
女人犹豫了一下,掏钱买了。
林志刚攥着那张十五块的钞票,手都在抖。就这么简单?一倒手,赚了七块?
接下来就像开了闸。有人买了回去,不一会儿又带人来,三件衬衫不到一个小时就卖光了。
林志刚跑回妹妹身边,气喘吁吁:“没了,卖没了!”
林知意数着手里的钱,四十五块。除去成本,净赚二十五。
她抽出十块递给林志刚:“拿着。”
林志刚愣住了:“给我的?”
“你跑的腿。”林知意把钱塞进他手里,“剩下的,明天再进货。”
林志刚低头看着那十块钱,又抬头看着妹妹,眼眶忽然有点发酸。
他在街上混了两年,给人跑腿、看场子、打架,最累的一次帮人扛了一天的货,才挣了两块钱。他妹妹一个下午,就给了他十块。
“妹,”他嗓子有点紧,“你……你这是跟谁学的?”
林知意看着他,想起前世那个成了企业家的“林志刚”。
“二哥,”她说,“以后跟着我干,行不行?”
林志刚用力点头。
那天傍晚,林知意回到家,先把五十块钱塞进饼干盒里,把集邮册原样放好,锁上锁,把钥匙放回母亲枕头底下。
然后她拿出剩下的十五块钱,去医院交了一部分药费。
王秀兰看着那张缴费单,半天说不出话。
“知意,你这钱……”
“妈,你别问。”林知意握住她的手,“你只要知道,咱家的日子,会好起来的。”
病房里,林建国睡着了。夕阳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瘦削的脸上,眉头舒展了些。
林知意站在床边,看着父亲。
她伸出手,轻轻掖了掖被角。
“爸,”她小声说,“你再等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