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遇温柔
恰好遇温柔
作者:丁不懂
言情·现代言情完结64807 字

第二十章:恰好遇到温柔

更新时间:2026-05-13 14:28:53 | 字数:2834 字

五月,霍氏集团和方颂宜所在的高校联合召开了一场发布会。

不是商业活动,是一场婚礼。

霍匀缙坚持要在集团的官网上发公告,要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要在所有能通知到的人面前,把方颂宜的名字跟他写在一起。

方颂宜说:“你低调一点。”

霍匀缙说:“低调不了。”

婚礼在霍家老宅的花园里举行。五月的天气不冷不热,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白色的玫瑰和绣球花扎成了拱门,连空气里都是花香。

方颂宜穿了一件白色缎面婚纱,不是那种夸张的大拖尾,是简约的缎面鱼尾款,勾勒出她纤瘦的身形。头发盘了起来,露出纤细的脖颈和精致的耳廓。她没有戴太多首饰,只在无名指上戴着霍匀缙求婚的那枚戒指,脖子上戴着那条重新做过的项链——吊坠上刻着一个“宜”字。

霍匀缙站在花架下等她。

付骁站在他身后当伴郎,小声说:“你手抖什么?”

“没抖。”

“你明明在抖。”

霍匀缙深吸一口气,握了握拳头,手确实在抖。

不是因为紧张。

是因为方颂宜朝他走过来了。

她挽着方远舟的手臂,一步一步走过草坪,经过那些她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面孔。她的视线越过所有宾客,落在霍匀缙身上,嘴角带着一点点弧度。

那个弧度,足以让霍匀缙记一辈子。

方远舟把方颂宜的手交到霍匀缙手里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好好待她。”

霍匀缙握紧方颂宜的手,看着方远舟的眼睛:“爸,我会的。”

他叫的是“爸”。

不是“方叔叔”,不是“您”。

是“爸”。

方远舟的眼眶红了,拍了拍他的肩膀,退到了一边。

主持婚礼的是霍老爷子。站在花架下,腰板笔直,声音洪亮,拿着话筒的手有点抖,但语气威严得像在主持董事会。

“今天,我孙子霍匀缙,娶方颂宜。这门亲事是我撮合的,但我今天不是以撮合者的身份站在这里,是以长辈的身份。我希望你们两个,从今天开始,把以前那些不愉快都忘掉,好好过日子。”

他看了一眼霍匀缙,又看了一眼方颂宜。

“尤其是你,霍匀缙。你要是再敢欺负颂宜,我第一个不答应。”

全场笑了。

霍匀缙握紧方颂宜的手,低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以后咱们家最难搞的人不是我,是爷爷。”

方颂宜弯起嘴角:“我知道。”

交换戒指的环节,霍匀缙从口袋里掏出两个戒指盒。

一个是给方颂宜的婚戒,跟求婚戒指配成一套,铂金圈上镶嵌着一圈碎钻,内壁刻着“HYJ&FSY”。

另一个,是给自己准备的。

方颂宜帮他戴上戒指的时候,看到内壁上也刻着同样的字。

“刻字不怕影响工作?”她小声问。

“不影响。”霍匀缙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让他们看到更好,省的有人打主意。”

“谁敢打你的主意?”

“多了去了。你没看财经版吗?年年评我‘最想嫁的CEO’。”

方颂宜挑了挑眉:“那我是不是该有点危机感?”

“你有戒指就够了。”霍匀缙握住她的手,“哪个女人看到我的手就知道,名草有主了。”

方颂宜没忍住,笑了出来。

婚礼结束后,两个人没有去度蜜月。

方颂宜要赶一篇论文,霍匀缙要准备一个海外并购的项目。两个人各自在自己的书房里工作,偶尔隔着走廊对视一眼,偶尔他端一杯咖啡过来,偶尔她送一块切好的水果过去。

付骁打电话来问:“蜜月都不去,你们这婚结的有什么意思?”

霍匀缙靠在书房门框上,看着对面房间里方颂宜对着电脑皱眉思考的样子。

“有意思。”他说,“每天睁眼就能看到她,比去马尔代夫有意思多了。”

付骁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钟:“霍匀缙,你以前那个风流倜傥的样子,我是再也看不到了是吗?”

“看不到了。”霍匀缙说,“都被方颂宜吃了。”

“…………”

方颂宜抬头看到他在门口站着,摘下耳机:“谁的电话?”

“付骁。问我们为什么不度蜜月。”

方颂宜想了想,站起来走过来,从他手里拿走手机,对着话筒说:“付骁,不是因为没时间,是因为不想去。跟他在家待着,比去哪里都好。”

付骁在那头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发出一声哀嚎:“你们能不能别虐狗了?单身狗也是狗,虐狗犯法!”

方颂宜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霍匀缙。

霍匀缙看着她,眼睛里全是笑意。

“方颂宜,你刚才说的话——”

“实话。”方颂宜面色如常,但耳廓泛着淡淡的粉色,“跟你在家待着,比去哪里都好。”

霍匀缙把她拉进怀里,下巴抵在她头顶上。

“那我们哪儿都不去了。”他说,“就在家待着。一辈子。”

方颂宜的脸贴着他的胸口,听到他的心跳声。平稳的,有力的,像是某种永远不会停下的誓言。她的手慢慢地环上他的腰,收紧。

“好。”她说,“一辈子。”

客厅的电视开着,新闻里在播天气预报。窗帘没拉严,阳光从缝隙里漏进来,落在地板上,形成一道长长光斑。书桌上的电脑屏幕暗了,进入待机模式。厨房里还飘着早餐的香味——今天早上吃的是皮蛋瘦肉粥,他熬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了下去。

不紧不慢的,安安稳稳的。

有时候方颂宜在书房写论文写得忘了时间,霍匀缙会走进来,把一杯温水放在她桌上,然后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看文件。两个人各做各的事,谁都不说话,但那种安静的陪伴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让人心安。

有时候霍匀缙加班到很晚,方颂宜会把饭菜热好,放在保温盒里,等他回来。他推开门的时候,看到她窝在沙发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一本书。他会轻轻把书抽走,把她抱回卧室,她迷迷糊糊地搂住他的脖子,嘟囔一句“你回来了”,然后又睡过去。

霍匀缙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全部。

没有什么轰轰烈烈,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就是每一天,看到她,听到她,触碰到她。

而方颂宜,也终于学会了放慢自己的节奏。

她学会了在周末的时候跟他一起去超市买菜,学会了在他做饭的时候站在旁边帮他递调料,学会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靠在他肩上看一部无聊的电影,看到最后两个人都睡着了。

她依然是那个刻板的、冷静的、原则至上的方颂宜。

但他让她知道了,有些原则可以被打破,有些节奏可以被改变,而有些心动,值得你用一辈子去回应。

八月的某个晚上,两个人在阳台上乘凉。

夏夜不算太热,风吹过来带着一点点凉意,远处高楼的灯光明明灭灭,像是城市的心跳。

方颂宜靠在霍匀缙肩上,手里拿着那本他写了三年的笔记。她翻到最后一页,在“第七百八十四天。她说好”下面,用她自己的工整字迹,写了一行字。

“第八百三十一天。他说他爱我。我说我也是。”

霍匀缙看到了,没说话,只是收紧手臂,把她抱得更紧了一点。

“霍匀缙。”

“嗯。”

“你后不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三年前联姻。后悔遇到我。后悔被我折磨了这么多年。”

霍匀缙低头看着她,夜色里,她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方颂宜,我这辈子做的所有正确的决定里,最大的那个,就是在三年前的六月,走进了霍氏大厦一楼大厅,遇到了你。”

他停顿了一下。

“如果重新来过,我还是会迟到四十分钟。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怼我。你怼我的样子,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方颂宜笑了,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她仰起头,吻了他。

夜风温柔,星光正好。

远处的城市霓虹闪烁,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而阳台上,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像是这个世界上,只剩下彼此。

那个曾经说“专注做好自己的事,不被任何人打乱节奏”的方颂宜,终于在一个人面前,心甘情愿地打乱了自己所有的节奏。

那个曾经说“我的人只能我欺负,别人动一下找死”的霍匀缙,也终于学会了,真正的心动不是占有,是用一辈子的时间,对她好。

不问值不值得。

因为恰好遇见温柔的那一刻,就已经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