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又活过来了
沈云昕睁开眼的时候,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入目是一顶绣着淡粉色兰草的鹅黄色帐子,帐子四周垂着细碎的米粒珍珠,在晨光里微微晃动,折射出柔和的光晕。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檀香味,混着某种她说不出名字的花香,让人昏昏沉沉的,像泡在温水里。
她盯着那顶帐子看了足足有十秒钟。
“这帐子……”她的声音哑得像含了一口沙子,喉咙里干得能冒出烟来,“我宜家那个遮光帘可没这排场。”
她试图抬手摸摸自己的脸,胳膊抬到一半就停住了——那条胳膊细得像根柴火棍,皮肤白得能看见底下青色的血管,手腕上还套着一只碧汪汪的玉镯子。那镯子水头好得不像话,搁在现代少说也是拍卖行级别的货色,上辈子她辛辛苦苦攒了三年奖金都未必买得起。
沈云昕的大脑开始像一台老旧的电脑一样,嗡嗡嗡地转了起来。一段段画面、一声声话语、一种种气味从记忆深处翻涌上来,像是有人在她脑子里打翻了一个装满了碎片的盒子,那些碎片哗啦啦地散落一地,又自己拼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
她记起来了。
她不是穿越,她是重生。
上辈子,不对,应该说是前一世,她是现代人,清华本硕连读,毕业后进了顶级投行,每天工作十四小时起步,周末无休,年假从来没用过。她以为自己是在拼一个更好的未来,结果拼到最后,拼来了一场猝死。三十岁,倒在了办公室的椅子上,手里还攥着一杯早就凉透的美式咖啡。
然后她睁开眼,发现自己回到了十六岁这具身体里。
这具身体也叫沈云昕,是大梁朝工部左侍郎沈崇远的嫡出幺女。父亲沈崇远,从三品,为人忠厚老实,在朝中不争不抢,是个出了名的老好人。母亲顾婉宁,出身河东顾氏,是当朝皇后顾婉清的亲妹妹。
对,亲妹妹。
也就是说,她姨母是皇后,她表哥是太子。
沈家在京城排不上顶级权贵的号,但因为这层关系,谁也不敢小瞧。大哥沈云昭,二十一岁,禁军中郎将,武艺高强,京城闺秀们背地里叫他“冷面阎王”,因为这人一年到头脸上都没个笑模样。二姐沈云瑾,十八岁,端庄稳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京城贵女圈里出了名的“别人家的孩子”。
至于沈云昕本人——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就是沈家最大的bug。
六岁爬树摔断了胳膊,八岁用墨汁画了太傅一脸,十岁在宫宴上偷吃御膳房的点心被太后当场抓包。最离谱的是十三岁那年,她在御花园看见一棵枇杷树,上面结满了黄澄澄的枇杷,她二话不说就蹿了上去,结果被正巧路过赏花的太后看了个正着。
太后当时脸都绿了。
“沈家丫头,你给哀家下来!”
沈云昕当时嘴里还叼着半个枇杷,含混不清地回了句:“太后娘娘,这枇杷可甜了,孙女给您摘几个?”
太后差点没当场叫人把她送去慎刑司。
这些记忆涌上来的时候,沈云昕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自己——上辈子那么精明的一个人,怎么就投胎成了这么个不靠谱的丫头?不过转念一想,上辈子精明了三十年的结果是猝死在办公桌上,这辈子不靠谱一点,也许反而能活得长久。
“小姐?小姐您醒了?!”
一道尖细的声音突然炸开在她耳边,把她吓了一跳。
一个梳着双环髻的小丫鬟从床尾探出头来,圆圆的脸蛋,一双杏眼红通通的,鼻尖也红红的,嘴唇上还起了一层干皮,一看就是哭了大半夜又熬了一整宿没睡的样儿。这小丫鬟手里端着一盆温水,水还冒着热气,可端着盆的手却在微微发抖。
“小姐!您可算醒了!”小丫鬟把铜盆往地上一搁,扑到床边就开始掉眼泪,“昨夜您烧了一整宿,烧得都说胡话了,又是哭又是笑的,说什么‘我不加班了’‘这份报告我不改了’,奴婢一句都听不懂,可把奴婢吓坏了——”
沈云昕心里“咯噔”一下。
加班?报告?她昨晚烧糊涂的时候说了这些?
“老爷和夫人守到后半夜才被劝回去歇息,二小姐更是一直坐在外间,天亮了才走……”小丫鬟还在抹眼泪,“王太医说要是再烧下去,恐怕就……”
她说到一半又把话咽了回去,不敢说那个“死”字。
沈云昕看着这个小丫鬟,花了三秒钟从记忆里翻出了她的名字——翠儿,七岁起就跟在她身边,比亲妹妹还亲。这丫头忠心是真忠心,傻也是真傻,单纯得像一张白纸,被人卖了还得帮人数钱的那种。
“翠儿,”沈云昕开口,声音不大但稳住了,“给我倒杯水。”
翠儿愣了一下,大概是被她这种平静的语气惊到了——以前的沈云昕烧退了之后第一件事是嚷嚷着要吃桂花糕,从来没这么淡定地要过水。但她很快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倒了杯温水递过来。
沈云昕接过杯子,咕咚咕咚一口气灌了个干净。
温热的水从喉咙一路滑下去,把那股子干涩和灼烧感都浇灭了。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靠在枕头上,开始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
这辈子,她打算怎么过?
上辈子,从小学到大学到研究生再到工作,她一直在拼命。拼命考试,拼命实习,拼命加班,拼命往上爬。她以为只要自己够努力,就能换来一个好未来。结果呢?未来没来,猝死先来了。
那辈子她活得太累了。累到三十岁的身体像五十岁,颈椎病、胃病、失眠、焦虑,一堆毛病。她从来没有真正休息过一天,从来没有真正为自己活过一天。
可这辈子不一样。
这辈子的她有资格不拼命。父亲是侍郎,母亲是皇后的亲妹妹,上头有大哥顶门立户,有二姐撑场面。她一个幺女,本就不需要承担什么家族重担。家里有吃有喝有人伺候,她只需要每天睡到自然醒,吃了睡睡了吃,看看话本子嗑嗑瓜子,安安稳稳活到七老八十,这辈子就算赢了。
对,就这么办。
“我这辈子,绝不努力了。”沈云昕在心里发下重誓,“我要当一条咸鱼。谁也别想让我加班,谁也别想让我操心,谁也别想让我再猝死一回。”
她想着想着,嘴角就弯了起来。
“小姐,您怎么在笑?”翠儿一脸狐疑地看着她,“您该不会是烧糊涂了吧?要不要奴婢再去请王太医来看看?”
“不用不用。”沈云昕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好得很,前所未有的好。”
翠儿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门突然被人从外面一把推开了。
一个穿着湖蓝色褙子的年轻女子快步走了进来,身量高挑,面容清丽,眉宇间带着一股子与年龄不符的端庄沉稳。她手里端着一碗黑漆漆的药汤,一进门就直奔床边,把药碗往桌上一搁,伸手就探上了沈云昕的额头。
那只手微凉,指腹柔软,探在额头上像是贴了一片薄荷叶子。
探完额头又探脸颊,探完脸颊又翻了翻她的眼皮,动作熟练得像太医院的医女。
“嗯,烧退了。”沈云瑾的声音清清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但她探额头那只手比平时多停了两秒,“昨夜烧到四十度,说话都颠三倒四的,什么‘KPI’‘复盘’‘时间节点’,母亲差点没把王太医的胡子揪下来。”
沈云昕心里又“咯噔”了一下。
KPI?复盘?她昨晚到底说了多少不该说的话?
这是她二姐沈云瑾。在沈云昕的记忆里,二姐是从小到大最管着她的人,也是最护着她的人。表面上冷冰冰的,说话不留情面,可每次她闯了祸,第一个冲出来替她挡刀的一定是二姐。
沈云瑾在床边坐下,端起那碗药,用勺子搅了搅,搅得那些药渣在碗里翻了个跟头,然后递给沈云昕。
“喝了。”
一碗黑漆漆的药汁,上面飘着几片不知道是什么药材的碎屑,光是闻着那股子苦味就让沈云昕的胃翻了个个儿。那味道像是把十斤黄连熬成了一碗水,苦得能让人怀疑人生。
“二姐,我已经退烧了,可以不喝了吧?”沈云昕试图跟她商量,语气诚恳得不行,眼睛一眨一眨的,努力装出一副“我已经好了不用喝药了”的无辜表情。
沈云瑾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也不说话,就那么端着碗看着她。
那个眼神,跟上辈子她部门总监让她周末交方案时的眼神一模一样——温和,坚定,不容拒绝。那意思是:别跟我废话。
沈云昕一把接过碗,捏着鼻子,仰头一口气灌了下去。
苦。
苦得她整张脸都皱成了一团,像被人塞了一嘴黄连。那股子苦味从舌尖一路蔓延到喉咙,又从喉咙蔓延到胃里,整个食道都像是在被火烧。她觉得自己的五官都在往中间挤,挤成了一只皱皮包子。
翠儿赶紧递上一颗蜜饯,沈云昕忙不迭地塞进嘴里,含混不清地说:“这什么药啊,苦成这样,王太医是不是跟我有仇?”
沈云瑾看着她这副皱成包子的脸,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就那么一下,弧度小得几乎看不出来,然后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收了回去。
“从小就怕喝药,都十六了还是这个德性。”沈云瑾从袖子里抽出一方帕子,替她擦了擦嘴角残留的药渍,动作不轻不重的,像是擦一块不太干净的桌子,“昨夜你烧得最厉害的时候,母亲守了你一宿,天亮才被父亲劝回去歇息。你要是再病一回,母亲的身子也扛不住。以后注意点,别动不动就着凉。”
沈云昕乖乖点头:“我知道了二姐,以后我一定注意。”
态度好得不像话。
沈云瑾的手顿了一下,抬头看了她一眼,目光里带着一丝审视,像是在看一件不太对劲的东西。
以前的沈云昕虽然也听话,但那是表面上的——嘴上“嗯嗯啊啊”地应着,眼珠子却骨碌碌地转,一看就是在敷衍,脑子里指不定在琢磨什么歪点子。可今天这个沈云昕,认错认得干脆利落,态度诚恳得几乎可以写进《女戒》当示范案例,眼珠子都不转了,就那么老老实实地看着她。
“你是不是烧傻了?”沈云瑾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没有没有,我好得很。”沈云昕连忙摆手,笑得格外真诚,“我就是想通了,以前不懂事,老给二姐和爹娘添麻烦。以后我会乖乖的,该吃吃该睡睡,绝不惹事。”
沈云瑾沉默了两秒,那双清亮的眼睛在她脸上来回扫了两遍,像是在找什么破绽。
然后她端起空药碗站了起来。
“行,你记住今天说的话。”她转身往外走,步子不快不慢的,走到门口忽然停下来,没回头,声音比刚才低了两度,像是随口提了一句什么无关紧要的事,“对了,姨母昨日派人来问过你的病情,说等你好了,让你进宫去住几天。”
“进宫?”沈云昕一愣。
“姨母想你了。”沈云瑾说完就走了,门在她身后轻轻合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像是盖棺定论。
沈云昕靠在枕头上,盯着那扇合上的门,突然觉得刚才那颗甜得发腻的蜜饯,好像也没那么甜了。
进宫?皇后?太子?
她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没关系,”她在心里安慰自己,“我就是进去住几天,陪姨母说说话,吃吃御膳房的点心,然后就回来了。不影响我的咸鱼大计。”
翠儿在旁边小声说了句:“小姐,您上次进宫,在御花园里爬树摘枇杷,被太后娘娘看见了。”
沈云昕:“……”
“上上次,您在御书房和太子殿下下棋,把棋子塞嘴里咬着玩,被皇上看见了。”
沈云昕闭上眼睛。
“上上上次——”
“行了行了,别上上上回了。”沈云昕打断她,睁开眼看着帐顶,深吸一口气,“我改,我一定改。从今天起,我沈云昕就是全京城最守规矩的大家闺秀。”
翠儿看着她小姐那张写满了“我不靠谱”的脸,觉得这话比上次太后说“哀家要把你送去慎刑司”还要不靠谱。
沈云昕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脑子里乱糟糟的,像有一团毛线被猫玩散了,怎么也理不出个头绪。她索性不想了,翻了个身准备再睡个回笼觉。
可她刚把被子拉到下巴,门又被人推开了。
这次进来的不是二姐,是一阵风——准确地说,是一个走路带风的人。
那人一身玄色劲装,腰间佩刀,靴子上还沾着泥点子,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从军营里带回来的冷硬气息。他一进门就把刀解下来递给随从,那动作干脆利落,刀鞘磕在门框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然后他大步走到床边,伸出手探了探沈云昕的额头。
那只手很大,骨节分明,掌心有一层薄薄的茧——那是常年握刀磨出来的。手背上有两道浅浅的疤,一道是新的是上个月剿匪留下的,一道是旧的是去年捉刺客留下的。沈云昕记得每一道疤的来历,因为每次大哥受伤回来,原主都要哭一场。
“烧退了。”沈云昭收回手,声音低低沉沉的,像冬天里烧得正旺的炭火,外面是冷的,里面是热的。
这是她大哥沈云昭,禁军中郎将,二十一岁,未婚,是京城半数闺秀的梦中情人和另外半数闺秀的噩梦——因为这人实在太冷了,冷到有人给他递情诗他都面不改色地让人拿去糊墙。
“大哥,我没事了。”沈云昕冲他笑了笑。
沈云昭看着她,眉毛几不可见地皱了皱。
他是那种不擅长表达的人。在军营里,他是一个眼神就能让几百号人闭嘴的主;在朝堂上,他是一句话就能噎得御史们说不出话的硬骨头。可面对自己这个小妹,他所有的锋利都像是被温水泡软了,只剩下笨拙和沉默。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背挺得笔直,双手搭在膝盖上,像在军营里开会一样板正。沉默了几秒后,说了一句让沈云昕差点没从床上弹起来的话。
“听说姨母让你进宫。”
“嗯,明天就走。”沈云昕叹了口气。
“去多久?”
“不知道,姨母没说。”
沈云昭沉默了几秒,又沉默了几秒,像是在做一个很艰难的决定。
“我每天下值后去接你。”
沈云瑾端着茶盏的手顿了一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又回来了,靠在门框上,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
沈云昕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大哥,我住在宫里,不是住在街上,不用接。”
沈云昭抿了抿嘴,薄唇抿成一条线,那个表情分明写着“我不放心”四个大字,但他又说不出口,只能在嘴唇上跟自己较劲。
沈云瑾放下茶盏,慢悠悠地开了口:“大哥,你就让她去吧。姨母在宫里,太子表哥也在,没人敢欺负她。”
“是啊大哥,你就别担心了。”沈云昕也跟着附和,“不就是进宫住几天嘛,又不是去什么龙潭虎穴。”
沈云昭看了她一眼,那目光里带着一种“你是不是对龙潭虎穴有什么误解”的微妙含义。他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嗯”了一声,站起来准备走。
走到门口,他又停下了。
“拿着。”他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铜质令牌,往沈云昕手边一放。
沈云昕拿起来一看,是一块不到两寸长的铜令牌,上面刻着一个遒劲的“禁”字,背面是编号和禁军的徽记花纹。这块令牌她认得——是禁军内部的通行令,有了它,可以在宫城外围自由出入。一般的中郎将都只有两到三块,自己留一块,剩下的给最信任的部下。
“大哥,这——”
“收着。”沈云昭的语气不容拒绝,像是在下达军令,“万一有事,拿着它去禁军值房找我。记住,是值房,不是禁军营,禁军营在东城门外,太远了。”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玄色的袍角在门口一晃就不见了。
沈云昕握着那块令牌,铜质的分量沉甸甸地压在掌心里,还带着大哥掌心残留的温度,暖暖的,像他的手刚刚还放在这里。她突然觉得鼻子有点酸,眼眶也跟着泛红。
上辈子她没有兄弟姐妹。独生子女,父母离异,跟着妈妈,妈妈再婚后她就成了那个“多余的人”。大学四年,学费靠助学贷款,生活费靠家教和奖学金,毕业后埋头工作,加班加到死也没人给她递一块令牌说“有事来找我”。没有人等她回家,没有人担心她吃没吃饭,没有人会在她发烧的时候守一整夜。
可这辈子不一样。
这辈子她有母亲,有姐姐,有大哥。这些人不是在记忆里的纸片人,而是活生生的、会为她担心的、会在她发烧时整夜守着她的、会把最珍贵的通行令牌塞进她手里的亲人。
“小姐,您怎么哭了?”翠儿手忙脚乱地掏帕子。
“我没哭,”沈云昕拿袖子擦了擦眼角,声音有点闷,“就是风迷了眼睛。”
翠儿看了看紧闭的窗户和纹丝不动的帐子,又看了看小姐泛红的眼眶,明智地选择了闭嘴。
沈云瑾靠在门框上,看着这一幕,嘴角弯了弯,没说话,转身走了。
沈云昕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等那股子酸劲儿过去了,才开始认认真真地琢磨明天进宫的事。
她需要了解一下现在的形势。
“翠儿,”她开口。
“在呢小姐。”
“最近宫里有什么新鲜事吗?”
翠儿歪着脑袋想了想:“好像没什么大事……哦对了,听说太后娘娘最近在给太子殿下选妃,柳首辅的孙女柳明珠是热门人选。”
柳明珠。
沈云昕在记忆里搜了搜这个名字,很快就找到了一堆相关的信息。柳明珠,首辅柳元茂的嫡孙女,年十六,容貌出众,规矩极好,是京城贵女圈里的顶尖人物。太后的心尖尖,皇后的眼中刺——后面这四个字是她自己加的,但从母亲和姨母平日里的只言片语来看,皇后对柳明珠这个准太子妃人选并不满意。
“还有呢?”沈云昕问。
“还有……三皇子殿下最近好像也挺活跃的,听说他在编一部什么书,到处找人请教。”
三皇子赵元慎,太子的弟弟,母妃是贤妃。此人表面风流倜傥、温文尔雅,但沈云昕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这个人不简单。在原主的印象里,三皇子笑的时候眼睛从来不是弯的,是直的——他在笑,但他的眼睛在打量你。
沈云昕把这些信息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拼出了一幅不太乐观的图景。
皇后叫她进宫,表面上是“想她了”,实际上八成跟太子选妃有关。她这个皇后亲外甥女在这种时候进宫住,摆明了就是去给表哥当挡箭牌的。
可她一个十六岁的丫头片子,能挡得住太后和柳明珠吗?
沈云昕想了想上辈子她在并购案里跟那些老狐狸斗智斗勇的经历,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也没那么难。
“翠儿,”她又开口了。
“在呢小姐。”
“去帮我收拾行李,明天一早进宫。”
翠儿应了一声,欢天喜地地去收拾了,嘴里还哼着小曲儿,好像进宫是什么天大的好事似的。
沈云昕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摇了摇头,躺回枕头上。
窗外,秋日的阳光正好,桂花香从院子里飘进来,甜丝丝的,混着药碗里残留的那股子苦味,在空气里搅成一团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她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没关系,就进宫住几天,住完就回来,回来继续当咸鱼。
可她说这话的时候,心里隐隐约约有一种预感——这条咸鱼之路,怕是比她想象的要曲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