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章:第七秒
那天早上的阳光很好。
深秋的太阳不是那种刺眼的、烫人的,是软绵绵的、温温的,像一块刚出炉的面包,捧在手心里不会烫伤,但能感觉到温度从指尖往身体里渗。
林笙和纪时肩站在殡仪馆后门的台阶上,各自端着一杯从自动贩卖机买的咖啡。咖啡还是那么难喝,又苦又涩,但天冷了,手里有一杯热的东西,比它本身的味道更重要。
“你下午真的要去?”纪时问。
“嗯。你爸叫我,我不能不去。”
“他不是那个意思。”纪时看着咖啡,“他是真的‘想见你’。”
“是把你当家人的那种想见。”
林笙喝了口咖啡,很苦。“你爸才见了我一次。”
“一次就够了。”纪时说,“他看人准,觉得你好养活。”
林笙没说话,但杯子往纪时那边靠了靠。纪时的手也挨过来,两个杯子轻碰。
“干杯。”两人同时说。
他们各自喝了口难喝的咖啡,没说为什么干杯。但心里都知道:为了活着,为了还能站在这里喝这杯咖啡,为了还能听见对方说“干杯”。
下午两点,林笙独自去了老消防站。是她不让纪时陪。
“你爸要见我,又不是要见你。你去了他反而不好说话。”
纪时想了想,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但他还是把她送到了巷口,看着她走进那排平房,看着她敲了门,看到门开了、她走了进去,然后才转身离开。
纪时的父亲叫宋远桥。
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外面套了一件深蓝色的毛背心,比昨天正式了很多。头发也梳过了,虽然白了大半,但梳得整整齐齐的。
他请林笙坐在那张铺了碎花桌布的方桌前,给她倒了一杯茶,又从厨房端出一盘橘子,一个一个地摆在桌上,摆得很整齐,像在完成某种仪式。
“时子小时候爱吃橘子。”他坐下来,看着那盘橘子,笑了笑,“后来他去当兵了,我每年秋天都会买橘子,等他休假回来吃。他失踪以后,我还是买。每年都买。”
他伸手拿了一个橘子,放在林笙面前。
“你帮他吃一个。”
林笙拿起那个橘子,没有剥,握在手心里。橘子是凉的,皮很紧,握起来像一个硬邦邦的小球。
“宋叔叔。”她叫了一声,叫出口的时候自己都有些意外。她很久没有对人说过“叔叔”这个词了。
宋远桥看着她,眼眶有些红,但没有哭。他不是一个会哭的男人。十七年前儿子失踪的时候他也许哭过,但那是在深夜,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
“时子跟我说了你的事。”宋远桥的声音不高,“你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不容易。”
林笙摇了摇头。“有人帮我。”
“谁?”
“殡仪馆的老韩。租房子的室友苏晚。还有……”她顿了一下,“纪时。”
宋远桥听到“纪时”这个名字,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他还是喜欢叫纪时?”
“嗯。他习惯了。”
宋远桥点了点头,没有说“他本来叫宋时”之类的话。他活了大半辈子,知道有些事情不是由名字决定的。一个叫纪时的人,可以是他的儿子。一个叫宋时的人,也可以不是。
“以后你常来。”宋远桥说,语气不像在提要求,更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我这地方虽然不大,但多一个人还是坐得下的。”
林笙握着那个橘子,点了点头。
她没有说“谢谢”,因为这个词在这样的情境里显得太轻了。她只是点了一下头,动作很小,但宋远桥看到了。
他笑了。
那个笑容很老了,皱纹从眼角一直延伸到鬓角,但很暖。像深秋的阳光。
林笙从宋远桥那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三个橘子。宋远桥非要让她带上,说“我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放着也是坏”。林笙推辞了两句,最后还是揣进了口袋里。
纪时在巷口等她。他靠在电线杆上,手里拿着两根糖葫芦,看到她出来,递了一根过去。
“哪来的?”
“前面路口有个大爷在卖。他说最后一根了,我说我要两根。他说你一个人吃两根?我说不是,是两个人。”
林笙接过糖葫芦,咬了一口。山楂是酸的,糖衣是甜的,酸和甜混在一起,把整个口腔都占领了。
“好吃吗?”纪时问。
“太酸了。”
“那给我。”
林笙把糖葫芦举高了,不让他拿。
“你自己有。”
“我想吃你这根。”
林笙看了他一眼,从竹签上咬下来一颗,递给他。纪时看着那颗被咬了一半的山楂,笑了一下,接过去吃了。
“这个更甜。”他说。
“因为是吃过的?”林笙问。
“因为是你给的。”
林笙没有接话。她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糖葫芦,耳朵尖红红的,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两个人沿着巷子往外走。阳光从身后照过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前面,长长的,像两个并肩走着的时间刻度。
“纪时。”
“嗯。”
“你以后想做什么?”
纪时想了想。“修车吧。我爸说那个修车铺的房东是他以前带的兵,房租可以一直给我按最低的算。我想把那间铺子好好弄一弄,多接一些活。”
“那你不会再失踪了吧?”
纪时看了她一眼。
“不会。”他说,“我每天早上开门,晚上关门。你随时来都能找到我。”
林笙又咬了一颗山楂,嚼了两下,咽了。
“那我要是不来呢?”
“那我就去找你。”纪时说,“殡仪馆后门那棵老槐树下面,我可以一直等。”
“等多久?”
“等你下班。”
林笙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不是肌肉的自然反应,不是客气,不是礼貌,是从心里长出来的、压都压不住的那种笑。她把脸转过去,不让纪时看到,但纪时已经看到了。
纪时把塑料小和尚给了林笙,说已平安。林笙紧握着它,两人走出巷子,她口袋里装着小和尚和橘子,感到从所未有的满。
当晚林笙在殡仪馆值班,纪时回出租屋收拾,说次日搬走并会带包子来。值班室内,林笙面对金属盒,里面剩下照片、实验记录和沈怀远的一张微笑旧照。
林笙把那张照片拿起来,对着灯光看。照片有些褪色了,沈怀远的笑容还是那么温和,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像在说“没事的,都会好的”。
她看了很久。
然后她把照片翻过来,背面写着:沈怀远,28岁。加入时钟计划第一年。
她在下面加了一行字,用那支没有笔帽的圆珠笔,一笔一划地写。
他是我父亲。他爱我。
她把照片放回盒子里,盖上盖子,把盒子锁进了老韩的文件柜。
手机震了一下。
纪时:收拾好了。明天早上七点半,后门。
林笙:好。
纪时:睡了吗?
林笙:没有。
纪时:我也睡不着。
林笙:为什么?
纪时的回复隔了十几秒。
纪时:在想今天下午。我靠在电线杆上等你。巷子里很安静,阳光很好,我看到你从我爸那里出来,口袋里鼓鼓的,手里拿着没吃完的糖葫芦。你看到我的时候,笑了一下。那个笑让我觉得,这辈子值了。
林笙握着手机,喉咙有些酸。不是想哭,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满满当当的,像一个杯子被倒得太满了,水都快要溢出来了。
林笙: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
纪时:我本来就会。只是以前没有想说的人。
林笙在值班室的行军床上翻身,屋里各种声音让她感到安心。她想起下午见到纪时的那一刻,他眼中的光芒能让她记一辈子。
第二天纪时带着早点出现,两人并排靠在门框上边吃边聊。林笙问纪时何时来找她,纪时说下班时会来接她。
“接我?去哪?”
“回家。”纪时说,“我爸说今晚包饺子。让你来。”
林笙停下了嚼包子的动作,侧过头看着他。纪时没有看她,看着巷口那棵老槐树,表情很自然,像在说一件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我爸包的饺子很好吃。”他说。
林笙看着他的侧脸,看了几秒,然后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了一个字。
“好。”
纪时的嘴角弯了。
晨光照在殡仪馆后门的巷子里,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老槐树上最后几片叶子还在坚持着,不肯落下来。也许它们在等一场更大的风,也许它们只是想多待一会儿。
林笙吃完了包子,喝完了豆浆,把塑料袋叠成一个小方块,塞进口袋里。
“纪时。”
“嗯。”
“你的倒计时还是0吗?”
纪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好像能从那里看到那个数字。
“不知道。看不到了。”
“为什么?”
“因为不需要了。”他抬起头,看着林笙,“0还是1,还是无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这里。你在这里。我们还活着。”
林笙看着他,沉默了几秒。
“纪时。”
“嗯。”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
林笙站在纪时面前,近得能看清他的睫毛。她看着他深棕色的眼睛,轻声说:“第七秒。”
“你第一次见到我时说‘你终于来了’。到现在,刚好七天。”
纪时愣了一下,笑了:“所以今天是第七天?我是第七秒?”
林笙没有回答,踮脚轻碰他的脸颊。
纪时看着她后退,耳尖泛红。
第七天。第七秒。
他忽然想起七岁时,在实验室解开一个小女孩头上的线。那时心跳停了一拍——他花了二十一年才明白,那叫心动。
从第一眼开始,隔着二十一年、一场大火、十七年空白,它没有断。
它只是在等第七天、第七秒,等她踮起脚尖。
纪时握住林笙的手。
这一次,不再试探。
只是握着。
像十七年前那个小女孩握住他的手一样。
只是握着。
因为握住了,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