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楼道的光
八月底的暑气还没散干净,空气里弥漫着一种黏糊糊的热。小区里的老樟树被晒得没精打采,叶子卷成一条条细线,连蝉鸣都有气无力的,叫一阵歇一阵。
向苒蹲在四楼半的楼梯拐角,把脸埋进膝盖里。
楼下的争吵声像钝刀子割肉,一下一下地往她耳朵里钻。她妈的声调越来越高,语速越来越快,那些词句从门缝里挤出来,经过两层楼梯的衰减,传到她耳朵里的时候已经糊成了一团,但情绪还是清晰的——愤怒,歇斯底里,以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望。
她爸的声音几乎听不见,偶尔蹦出一两个短句,像石头丢进沸水里,激起更大的声响。
然后是摔门声。
空气安静了三秒钟,接着传来电视机被打开的声音,音量开得很大,像是在故意掩盖什么。
向苒把脸往膝盖里埋得更深了。
声控灯灭了又亮,亮了又灭,反复了好几次,她都一动不动。不是不想动,是不敢动。她怕自己稍微发出一点声音,就会被楼上的母亲听到,然后她会被质问——“你在楼道里坐着干什么?你又在哭什么?”
她没有哭。
至少没有发出声音。
眼泪顺着鼻梁往下淌,砸在校服裤子上,洇出一个个深色的小圆点。她咬着嘴唇,把所有的声音都吞回肚子里,吞咽的动作让喉咙生疼,像咽下去的是一块块碎玻璃。
她已经很熟练了。知道怎么哭才能不发出声音,知道怎么用袖子擦脸才能不让眼睛肿得太明显,知道怎么深呼吸才能把哭腔压下去。这些技能是从小学就开始练的,练了快十年,炉火纯青。
楼上传来开门声。
向苒屏住了呼吸。
脚步声从五楼传下来,不急不慢,每一步都很清晰,像是踩在琴键上,有自己的节奏。她认得这脚步声,闭上眼都能数出来——从许凌霄家门口走到楼梯口是七步,从五楼到四楼半的平台是十二步。
他在四楼半的平台停了一下。
向苒没有抬头,但她能感觉到头顶上方有一道目光落下来,不冷不热,不重不轻,像夏天傍晚从窗户灌进来的那阵风,没头没尾,但刚好能吹散脸上的热气。
脚步声重新响起,但不是往下走,而是往下走了两级,停在了她上面三个台阶的位置。
这回向苒能看见他的球鞋了。白色的,鞋带系得很随意,左脚的鞋带比右脚的短了一截,像是断了之后重新系上去的。鞋面有些脏了,右侧有一小块划痕,不知道在哪里蹭的。
许凌霄没说话。
他站在那里大概有十秒钟,然后蹲了下来。向苒透过手臂和膝盖之间的缝隙,看到他伸过来的手,指间夹着一包纸巾——心相印的,绿色的包装,拆开过的,已经用了小半包。
她没接。
许凌霄也不催,把纸巾搁在她旁边的台阶上,然后往后退了两步,靠着墙壁坐了下来。他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插上耳机,塞了一只到耳朵里,另一只拿在手里,朝她的方向晃了晃。
“听歌吗?”声音不大,带着点懒洋洋的味道。
向苒摇头。
许凌霄把手缩回去,把那只没有塞进耳朵的耳机绕在手指上玩了两圈,然后收进了口袋。他靠着墙,长腿随意地伸着,占据了楼梯的半边过道。
两个人就这样安静地待着。楼下的电视机声音还在响,是一部老电视剧,从台词里能听出来是《还珠格格》,她妈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了,每次播还看,看着看着就不吵了。
向苒觉得有点好笑,又觉得一点也不好笑。
十五分钟后,她终于抬起头来。眼睛估计是红的,鼻尖也是红的,她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自己现在这张脸有多狼狈。许凌霄的目光正好转过来,跟她的视线撞在一起。
她条件反射地想躲,但忍住了。
“你没带纸巾?”许凌霄问。
向苒看了一眼台阶上的那包纸巾,拿起来,抽了一张,擦了擦脸。纸巾有股淡淡的香味,是超市里最普通的那种,她家用的是同一个牌子。
“谢谢。”她说,声音哑得不像自己的。
许凌霄站起来,拍了拍裤子后面的灰。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领口有点大,露出一小截锁骨。校服裤子有点长了,裤脚堆在鞋面上,皱巴巴的。
“明天早上七点二十,我在楼下等你。”他说,“顺路。”
向苒张了张嘴想说“不顺路”,因为她家到学校的路线她走了一年了,从来没在早上七点二十遇到过他。但话到嘴边变成了一个闷闷的“嗯”。
许凌霄转身上楼,走了两步又停了一下,没回头。
“别哭了。”
然后他一步两级台阶地蹿上去了,门关上的声音很轻。
向苒在楼梯上又坐了三分钟,等到脸上的泪痕干得差不多了,才站起来。她的腿蹲麻了,扶着墙站了一会儿,等那股针扎一样的感觉消退,才慢慢上楼。
她站在自己家门口,深吸一口气,掏出钥匙。
开门,换鞋,客厅里的电视还开着,《还珠格格》里小燕子在哇哇乱叫。她妈坐在沙发上,抱着一个抱枕,眼睛盯着电视屏幕,听到动静头都没回。
“饭在锅里。”
“嗯。”
向苒走进厨房,打开锅盖,里面有两盘菜,用保鲜膜封着,一盘西红柿炒鸡蛋,一盘清炒土豆丝。她热了饭,一个人坐在餐桌前吃,吃到一半的时候她妈从客厅走进来,看了她一眼。
“你眼睛怎么红了?”
“进沙子了。”
她妈没再问,从冰箱里拿了一盒牛奶,放在她手边。
“明天要交校服费,两百块。”
“嗯。”
她妈走了。向苒放下筷子,盯着那盒牛奶看了很久,最后没喝,放回了冰箱。
回到房间,关上门,打开台灯。书桌上还摊着没写完的暑假作业,最后两篇英语阅读理解和一篇八百字作文。她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翻开英语作业,把阅读理解写了。单词大部分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就看不太懂了,猜了两道题,也不知道对不对。
作文没写,她没心情。
手机震了一下。
许凌霄:“作文写完了吗?”
向苒愣了下,看了一眼桌上的时钟——十点二十。她回了两个字:“还没。”
“八百字,写人记事,写你最熟悉的人。”他又发了一条,“这个题目不是很好写吗?”
向苒盯着“你最熟悉的人”这六个字,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是他的脸。她赶紧把这个念头甩出去,回了一条:“不知道写谁。”
“写你妈,写你爸,写同学,写谁都行。”
“那写你?”
发出去她就后悔了。这句话怎么看怎么奇怪,像在调情,又像在试探。她盯着屏幕上的那两个字,手指悬在撤回键上方,犹豫了两秒。
许凌霄已经回了:“写我吧,我素材多。”
向苒看着那条消息,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又赶紧抿住了。她把手机扣在桌上,翻开作文本,提笔写下标题。
《我最熟悉的人》
她写了一整页,写了小时候那个缺了门牙的男孩,写了他搬来的第一天抱着一颗篮球站在他家门口的样子,写了他养死三只乌龟还死不承认的倔样。她没有写他的名字,用的是“邻居家的哥哥”这个称呼,但每一个细节都是他的。
写完已经是十一点了,她拍了张照片发给他。
许凌霄过了五分钟才回,只发了四个字:“写得不错。”
向苒趴在桌上,把脸埋进胳膊里,笑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在意许凌霄的。也许是六岁那年他缺着门牙冲她笑的时候,也许是她每一次躲在楼道里哭他都会恰好出现的时候,也许更早,早到她自己都不记得。
但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在她哭的时候递纸巾,会以“顺路”为由等着她一起上学,会在深夜陪她聊废话。
这就够了。她不敢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