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我想见他
叶无忧花了整整三天,打听到了那个人的名字。
说来也巧,或者说命运终于肯眷顾她一次——那天她在教学楼走廊里等人的时候,听见旁边两个女生在聊天。
“季墨临今天上课又被老师点名了,他居然连那个问题都答得上来,也太厉害了吧。”
“人家本来就是大神级别的啊,你才知道?”
季墨临。
叶无忧在心里默念了两遍。季墨临。季。墨。临。三个字像三颗糖,含在嘴里甜丝丝的,舍不得咽下去。
她又想起来,那天早上她看见学院公告栏贴出了专业分班的名单。她当时只是随便扫了一眼,没太在意。现在她几乎是一路跑过去的,心脏砰砰跳得像擂鼓。
公告栏前没有人。风把边角吹得翘起来,阳光落在密密麻麻的打印字上。
她一行一行地找。
找到了。
季墨临,汉语言文学专业,二班。
叶无忧盯着那行字看了足足半分钟,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别着的校徽——同样的学院,同样的专业。
一班。
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但有什么关系呢?同一个专业意味着他们会一起上很多课,意味着她不用像无头苍蝇一样满校园乱撞,意味着她只需要坐在教室里,就能名正言顺地看见他。
叶无忧站在公告栏前,捂住了自己的脸。
不是因为害羞,是因为她怕自己笑得太大声,把路过的人吓到。
她掏出手机,给顾棠发了一条消息:“棠棠!!!我和他是同专业的!!!”
顾棠很快回复:“你连人家叫什么都还不知道吧?”
“知道了,叫季墨临。季墨临。季墨临。这个名字好好听。”
“……你冷静一点。”
冷静不了。叶无忧完全冷静不了。
她回到寝室,第一件事就是翻出课程表。两个班的课程安排大同小异,专业课和大部分公共课都是一起上的。她仔细对比了半天,发现每周有四节课是合班上的:周一上午的古代文学,周三下午的现代文学,周五上午的文学理论,还有周一下午的英语课。
四节课。
一节课四十五分钟。
也就是说,她每周可以光明正大地看见他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
一百八十分钟。
一万零八百秒。
叶无忧趴在桌上,把脸埋进胳膊里,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哀嚎。
太少了。
怎么够呢?
她以前不知道他的存在,浑浑噩噩过了三个星期,也没什么感觉。可现在她知道了,像是一个饿极了的人突然尝到了食物的味道,反而更饿了。三个小时不够,远远不够。她想要看他的每一分每一秒,想要把他镶在自己的视线里,走到哪带到哪。
可她总不能跟踪他吧?
……好吧,她确实想过。
但理智告诉她,那是变态,不是喜欢。她是有原则的,她喜欢一个人,就要堂堂正正地喜欢,不能做那些让人不舒服的事。
所以她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关注他的课表。
不是跟踪,是关注。一字之差,性质完全不同。她只是在心里默默记下他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上课,万一碰上了呢?那叫缘分,叫巧合,叫命运的安排。
叶无忧这么告诉自己,然后行动了起来。
打听课表这件事没有她想象中那么难。大学里面课表这种东西,算不上什么秘密——只要你认识一个和他同班的人。
叶无忧恰好认识一个。
她有个高中同学叫林时雨,正好分在二班。虽然高中时不算特别熟,但好歹是认识的,加过微信,偶尔在朋友圈点个赞。
犹豫了两天,叶无忧还是发了消息过去:“时雨,能不能把你班的课表发我一份呀?选课想参考一下。”
这个理由合情合理,无可挑剔。
林时雨很快发来了一张图片,顺带问了一句:“你要选什么课啊?”
叶无忧随口编了个课名,道了谢,然后迫不及待地点开了那张图片。
二班课表。
她放大了看,一节一节地看,把时间、地点、教室号全部记在脑子里。她发现季墨临他们班周三下午没有课,周四上午第一节也没课,周五下午是体育课。
体育课。
叶无忧心跳漏了一拍。
体育课比自己选的,不是按班级上的。她选的是周二下午的羽毛球,但季墨临呢?他选的什么?篮球?足球?乒乓球?她不知道。她总不能去问林时雨季墨临选的什么体育课吧,那也太明显了。
没关系,可以慢慢观察。
有了课表之后,叶无忧的生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以前她走在校园里,脑子里想的是“今天中午吃什么”“这篇论文怎么写”“英语课又要做presentation了好烦”。现在她走在校园里,脑内运行的是一套复杂的算法——季墨临这个时间应该在哪儿?从教学楼A到食堂,哪条路是他最可能走的路线?以他上课的教室位置,大概多久之后会出现在这条路线上?
她不会刻意去找,但她的路线开始不自觉地和他的路线重叠。
周一上午的古代文学课在综合楼301。她以前习惯踩点到,现在会提前二十分钟到,坐在靠窗那排——因为那里能看到走廊,能看到他从楼梯口走过来的样子。
她发现他走路的速度不快不慢,步幅很均匀,好像永远不急不躁的样子。他通常背着一个深灰色的双肩包,左手拿着一个黑色的保温杯,右手插在裤袋里。他进教室之前会习惯性地看一眼门牌号,即使他知道就是这间教室,还是会看。
进了教室之后,他喜欢坐在靠窗的第三排。不远不近,不前不后。他会先把书包放在椅子上,再去窗台上放好保温杯,然后坐下来,拿出笔记本和笔,整整齐齐地摆好。
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带着一种从容的秩序感,不急不忙,却也不拖沓。像经过精心设计的流程,每一步都恰到好处。
叶无忧把这些全部记在了深蓝色的笔记本里。
“他走得很快但不急促,步频大约是我的一点二倍。他喜欢用左手拿保温杯,右手插兜,但我注意到他其实不是左撇子,因为他写字用右手。所以这个习惯大概是单纯觉得舒服。”
“他不喜欢坐第一排,也不喜欢最后一排。第三排,靠窗。这个位置是有阳光但又不会被晒到眼睛的位置。他计算过。”
“他的保温杯是黑色的,Tiger牌,用了有一阵子了,底部有一点掉漆。这说明他很念旧,或者只是懒得换新的。我倾向于相信是念旧。”
她写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微笑,像小孩子收集糖果纸一样,一根一根地收集着关于他的碎片。
可是还不够。
课表她能拿到,但课表之外的空白时间太多了。季墨临不上课的时候在做什么?在图书馆?在宿舍?在篮球场?在某个她不知道的角落?
她想知道。她太想知道了。
不是变态。只是喜欢。
喜欢一个人就会想知道他的一切,这不是很正常吗?
叶无忧合上笔记本,把它贴在胸口,闭上眼睛。
季墨临。
她念这个名字,无声地,像念一句咒语。
她想见他。
不是隔着教室的对角线,不是隔着走廊的人流,不是隔着镜头的距离。她想走到他面前,大大方方地看着他的眼睛,然后说——
说什么是后话。现在她只想多看他几眼。多几眼就好。
她一定会找到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