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少年
十三岁,沈念上了初中。
她成绩好,话不多,不合群。同学们对她的评价是“人挺好的,就是有点怪”。怪在哪里?大概是因为她从来不参加任何可能伤害动物的活动。生物课解剖青蛙的实验,她申请了免做,理由是“个人信仰”。老师同意了,但同学们觉得她矫情。
“不就是一只青蛙吗?”
“又不是你养的。”
“至于吗?”
沈念没有解释。她知道解释没有用。有些人天生就听不到某些声音,不是因为他们耳朵有问题,而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被教会去听。
但有一件事,让同学们对沈念的看法改变了。
初二那年秋天,学校后面的工地里有一窝小狗,刚出生没多久,母狗不知道去了哪里。几个男生发现了,说要“处理掉”——在他们嘴里,“处理”的意思是打死。
沈念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她冲到工地的时候,那几个男生正围着小狗,手里拿着棍子。
“让开。”沈念说。
“关你什么事?”
“让开。”
“你算老几?”
沈念没有再说第三句话。她走上前去,把离她最近的那只小狗抱了起来。一个男生推了她一把,她踉跄了一下,但没有松手。
“你们要打,就打我。”她说。
几个男生愣住了。
沈念蹲下来,把小狗护在怀里,背对着他们。
“打完了,让我把它们带走。”
沉默。然后有一个男生把棍子扔了。
“算了,没意思。”
其他几个男生也陆续走了。
沈念把四只小狗全部抱回了家。李素芬看到四只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和当年看到四只猫的时候一模一样。
“念念……”
“妈,我会照顾它们的。找到领养的人之前,先养着。”
李素芬叹了口气:“行吧。但你得负责。”
“我负责。”
那天晚上,沈念给四只小狗洗了澡,喂了奶,做了窝。她看着它们在窝里挤成一团,睡得香甜,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
十四岁那年,沈念第一次去了动物收容所。
是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收容所在城郊,是一排破旧的平房,铁笼子一个挨一个,里面关着各种各样的狗。有的在叫,有的趴着一动不动,有的蜷缩在角落里,眼神空洞。
收容所的所长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姓孙,头发花白,手上全是抓痕和咬痕。
“这里最多能收一百只,现在关了三百多只。”孙所长带着她们参观,“送来的太多,领养的太少。每个月的粮食、疫苗、治病,钱永远不够。”
他指了指最里面的一排笼子:“那些是下周要处理掉的。”
沈念走过去,看到笼子上面贴着红色标签。笼子里的狗有大有小,有老有小。有一只黄色的土狗,瘦得肋骨一根根凸出来,但它看到沈念走过来,还是摇起了尾巴。
沈念蹲下来,把手伸进笼子。黄狗凑过来,舔了舔她的手指。它的舌头很粗糙,但很温柔。
“它叫什么?”沈念问。
“没有名字。编号A37。”
沈念看着那只狗的眼睛。那双眼睛是棕色的,很亮,里面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期待——像是在问:你是来接我走的吗?
沈念的鼻子酸了。
她知道这种期待。她也曾经这样期待过。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被一群人围着,石头飞过来,她看着每一个路过的人,希望有一个人能停下来,说一句“住手”。
但没有。没有人停下来。
“这只狗,我要了。”沈念说。
孙所长看了她一眼:“领养需要家长签字。”
“我会让我妈来的。”
那天回家,沈念跟李素芬说了收容所的事。她说了那些红色标签,说了那只编号A37的黄狗,说了孙所长手上那些抓痕和咬痕。
“妈妈,它们没有做错任何事。它们只是被生下来,然后被扔掉。没有人给它们取名字,没有人记得它们。它们死了,连一个知道的人都没有。”
李素芬沉默了很久。
“念念,你不可能救下每一只。”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沈念想了想。
“因为如果我连试都不试,那我和那些假装看不见的人,有什么区别?”
李素芬第二天去收容所签了领养手续。那只黄狗被带回家,沈念给它取名叫“来福”。
来福很瘦,很胆小,刚到家的前几天一直躲在沙发底下。但它有一个习惯——不管沈念走到哪个房间,它都会跟过来,然后在门口趴下,安安静静地看着她。
好像在确认她还在。好像在确认自己没有被再次扔掉。
沈念每次回头看到来福趴在门口的样子,心里都会疼一下。她不知道来福之前经历过什么,但她知道那种“害怕再次被抛弃”的感觉。
她也曾经有过。
十五岁,沈念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报到那天,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校服,背着一个旧书包,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她的中考成绩是全校第三,没有人把她的安静和“学霸”联系在一起。
高中的第一个学期,沈念做了一件事——她在学校成立了动物保护社团。
社团招新的那天,只有五个人报名。社长沈念,副社长没人当,成员四个。
“我们这个社团是干什么的?”一个戴眼镜的男生问。
“做三件事。”沈念说,“第一,在学校里宣传动物保护知识。第二,组织去收容所的志愿者活动。第三,推动学校食堂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你知道每年有多少森林被砍伐吗?”
眼镜男生愣了一下:“你认真的?”
“我从不拿这种事开玩笑。”
社团成立后的第一个月,他们做了一次校园宣传活动。在食堂门口摆了一张桌子,上面放着宣传单和签名板。主题是“它们也会疼”。
路过的人不多,停下来的人更少。有人看了一眼就走开了,有人小声嘀咕“闲得慌”,也有人认真地看了宣传单,然后在签名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天下来,签名板上有一百三十七个名字。
沈念把签名板收好,放在社团活动室的柜子里。
“才一百三十七个。”眼镜男生说。
“一百三十七个。”沈念说,“比昨天多了一百三十七个。”
高二那年,沈念在学校里出了名。
起因是一篇作文。语文课的题目是“我想改变的一件事”。沈念写了动物保护法。她写了五世——不是自己的五世,是那些动物的五世。她写了一只被主人踢死的猫,一只被石头砸死的狗,一条被锄头斩首的蛇,一条被活刮鳞片的鱼,一只被遗忘在笼子里的兔子。
她没有写自己的名字,但她写的那篇作文,语文老师看了三遍,然后红着眼眶把它读给了全班。
“这不是一篇作文。”老师说,“这是一份控诉书。”
那篇作文被贴在学校公告栏上。很多同学去看,有人在下面留言:“写得真好。”“看哭了。”“原来动物这么惨。”
也有人留言:“人还没管好呢,管什么动物?”“圣母。”“有病。”
沈念站在公告栏前面,把那些留言一条一条看完了。她的表情没有变化。
站在旁边的眼镜男生——现在已经成了副社长——小心翼翼地看着她:“你不生气?”
“不生气。”
“为什么?”
“因为他们说‘有病’,说明他们在乎了。真正不在乎的人,连留言都不会留。”
眼镜男生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
“沈念,你有时候真的很可怕。”
“哪里可怕?”
“你太冷静了。你这个年纪的人,不该这么冷静。”
沈念没有回答。她转身往教室走,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她没告诉他——她的冷静,是用五世换来的。
十六岁那年冬天,来福死了。
来福到沈家的时候已经不小了,孙所长说大概五六岁。它在沈家过了四年安稳日子,从一只瘦骨嶙峋的胆小狗,变成了一只胖乎乎的家犬。
它走的那天很安静。早上沈念去上学的时候,它还趴在门口送她,尾巴慢慢地摇。等她放学回来,来福已经躺在窝里,闭上了眼睛。
沈念蹲在来福面前,摸着它的头。它的身体还是温的,但已经没有了呼吸。
她没有哭。
她把来福抱起来,放在一块旧毯子上。然后去后院找了一个向阳的地方,开始挖坑。
李素芬站在旁边,没有帮忙。她知道沈念想自己来。
坑挖好了。沈念把来福放进去,毯子裹得很整齐。她看着来福的脸——它看起来很安详,嘴角微微上翘,像是在做一个很好的梦。
“来福,”沈念说,“你这辈子,没有人扔掉你。这里是你的家。”
她开始填土。一铲一铲,很慢。
填完之后,她找了一块石头,用马克笔在上面写:
“来福。一只很好的狗。活了一个很好的这辈子。”
她站起来,看着那个小小的土堆。
冬天的风很冷,吹得她的脸发红。
“妈妈,”她突然说,“它这辈子,值了。”
李素芬把她搂进怀里。
“嗯,值了。”
那天晚上,沈念在日记本上写了一句话:
“来福,谢谢你让我知道,我能给一只狗一个家。有一天,我要给更多动物一个家。不是笼子,是家。”
她把日记本合上,关掉台灯。窗外月亮很亮,照在来福的墓碑上。
那个小小的土堆在月光下很安静。
像是在说——我很好,别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