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七章:伦敦的同居日常
温时与在伦敦租了一间公寓,离明虞住的地方走路十分钟。
不大,一室一厅,家具很简单,但厨房里的调料瓶摆得整整齐齐——他从中国超市买了很多东西,酱油、醋、蚝油、花椒、八角,应有尽有。明虞第一次去的时候,打开他的橱柜,被里面的东西吓了一跳。
“你这是要在伦敦开中餐馆吗?”
温时与正在客厅组装一张书桌,头也没抬:“不是给你做饭用的吗?”
明虞关上橱柜门,走到客厅,蹲下来看他组装书桌。他的手指很灵巧,螺丝刀转得飞快,说明书看了一眼就扔到了一边。
“你不用看说明书?”
“不用,很简单。”
明虞看着他。他穿着一件灰色的T恤,头发垂下来遮住了一点额头,专注的样子很好看。她忽然想起在北京的时候,有一次去他公寓,看到他的书架上摆着一排金融学的书,每本都贴了不同颜色的标签贴。他做事总是这样,有条有理,不慌不忙。
“温时与。”她说。
“嗯?”
“你真的休学了?”
他的动作顿了一下。
“嗯。”
“为了我?”
他把最后一颗螺丝拧紧,放下螺丝刀,抬起头看着她。
“为了我。”他说,“你走了之后,北京没什么意思。”
明虞的眼眶红了。
“你不后悔吗?”
“后悔什么?”
“后悔为了一个人放弃那么多。”
温时与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到她面前。他低头看着她,伸手把她额前的一缕头发别到耳后。
“明虞,我没有放弃什么。我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你在哪,我就在哪。”
明虞的眼泪掉了下来。她扑过去抱住他,把脸埋进他的肩膀。他的肩膀很宽,很暖,能挡住所有的风。
“别哭了。”他说,一只手轻轻拍着她的背,“你再哭,我就要去楼下超市买纸巾了。伦敦的纸巾挺贵的。”
明虞破涕为笑,捶了他一下。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在伦敦过了一种奇怪的、像是提前预演的同居生活。
每天早上,温时与会来敲她的门,或者她直接去他的公寓。他做早饭,她坐在旁边吃,偶尔帮他递个盘子或者洗个番茄。他煎蛋的水平很高,蛋黄永远是溏心的,明虞喜欢吃溏心蛋,但自己总是煎不好。有一次她问他怎么做到的,他说“火候到了就行,你每次都着急翻面”。她不服气,第二天自己试了一次,果然又煎老了。他在旁边笑,没说话,把她的失败品夹到自己盘子里,重新给她煎了一个。
吃完早饭,她去上课,他就在她的公寓里写论文——休学不代表不用毕业,导师给他布置了一堆任务,他每天都要花几个小时看文献、跑数据。明虞有一次好奇凑过去看他的论文,满屏幕的英文和数学公式,她一个字都看不懂。
“你看得懂这个?”她问。
“看不懂也得看。”他说,“我又不像你,学中文的,看的都是诗词歌赋。”
“诗词歌赋怎么了?诗词歌赋也很难的好吗?”
他笑了:“没说你简单。”
中午,她下课回来,他已经在做饭了。有时候是面条,有时候是炒饭,有时候是两菜一汤。他的厨艺越来越好了,红烧排骨、糖醋里脊、番茄炒蛋、酸辣土豆丝,都是明虞爱吃的。她有一次问他是不是专门学了这些菜,他说不是,是小时候他妈教过他一些,后来他自己琢磨的。
“你妈厨艺很好?”明虞问。
“嗯。她做的红烧排骨比我的好吃。”
明虞看着他。他说起母亲的时候,语气很平静,但眼神里有一种很柔软的东西。
“那下次你做的时候,我学一下。”她说,“等回去了,我做给你吃。”
他看了她一眼,笑了:“好。”
吃完饭,她写作业,他继续写论文。两人各占桌子的一边,不说话,但空气不尴尬。有时候她会偷偷看他,看他低头写字的样子,看他皱眉思考的样子,看他偶尔抬头和她目光相遇时微微翘起嘴角的样子。
她把这些画面都记在脑子里,像存照片一样。
傍晚,他们一起去超市买菜。这是明虞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伦敦的傍晚天黑得早,冬天的时候四点多就开始暗了,超市里的灯光暖黄色的,照在货架上,看起来很温馨。温时与推着购物车,明虞走在旁边,往车里扔东西。她扔什么他都不拦,只有她往车里扔薯片的时候,他会看她一眼。
“怎么了?”她问。
“你上次说减肥。”
“我明天再减。”
他笑了一下,没再说什么。但第二天,她发现他把薯片藏到了橱柜的最上层,她够不到的地方。
“温时与,你是不是把薯片藏起来了?”
他在厨房里切菜,头都没回:“什么薯片?”
“你装。”
“没有。”
“你骗人。”
他转过头,手里拿着菜刀,表情无辜:“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明虞瞪了他一眼,搬了个凳子去够橱柜。他把薯片藏得太高了,她踮着脚尖都够不到。他走过来,一只手轻轻松松把薯片拿下来,递给她。
“一天只能吃半袋。”他说。
“你管我。”
“我不管你谁管你。”
明虞抱着薯片,看着他重新走回厨房切菜的样子,心里暖暖的。
周末,他们去伦敦周边玩。去了剑桥,坐了船,看了国王学院。船夫是个年轻的英国男生,一边撑船一边给他们讲各个学院的八卦,明虞听得津津有味,温时与在旁边笑着看她。
去了牛津,在古老的图书馆外面走了走。明虞看到一座很老的建筑,停下来拍照,温时与站在她身后,等她拍完。
“你要不要也拍一张?”她问。
“不用。”
“那我们一起拍一张。”
她举起手机,两个人凑在一起,按下了快门。照片里的温时与表情有点不自然,像是不知道该看镜头还是看她。明虞看着那张照片笑了很久,设成了手机壁纸。
去了布莱顿,看了白崖。海风很大,吹得明虞的头发满天飞。她站在白崖边上,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忽然觉得人很小,世界很大。
“温时与。”她说。
“嗯?”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没有去北京,没有遇到你,你现在在干嘛?”
他想了想:“大概在北京,上课、打球、喂团团。”
“不会遇到别人吗?”
“不会。”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没有在等别人。”
明虞转头看着他。海风把他的头发吹乱了,他的眼睛在阳光下是浅棕色的,很亮。
“那你在等谁?”她问。
他看着她,没说话。但答案明虞已经知道了。
有一天晚上,两人坐在温时与公寓的窗台上,看着伦敦的夜景。伦敦的夜晚不像北京那样灯火通明,而是暗暗的、沉沉的,像一幅深蓝色的油画。远处有伦敦眼的灯光,在泰晤士河上投下彩色的倒影。窗外的街灯亮着,偶尔有车开过去,车灯像流星一样划过。
明虞靠在温时与的肩膀上,手里拿着一杯热巧克力。杯子是他从超市买的,白色的,上面印着一只卡通猫,明虞挑的。
“温时与。”她说。
“嗯。”
“你说过,你妈等了二十年才等到对的人。”
“嗯。”
“你等了多久?”
他想了想:“二十二年。”
明虞笑了:“你从出生就开始等?”
“从我妈走的那天开始。”他说,声音很轻,“她走之前跟我说,温时与,你以后会遇到一个人,她会让你觉得这个世界没那么冷。她说她等了二十年才遇到我爸。她说值得。”
明虞的眼眶红了。
“你觉得值得吗?”
温时与低头看着她。他的眼睛里有伦敦的灯光,有她的倒影。
“值得。”他说。
明虞把脸埋进他的肩膀,眼泪沾湿了他的T恤。他搂着她的肩,手指在她的手臂上轻轻画圈。
“温时与。”她的声音闷闷的。
“嗯。”
“我好像不怕了。”
“不怕什么?”
“不怕爱上你了。”
他的手收紧了一点。
“为什么?”
“因为你追过来了。”她说,“我跑那么远,你还是追过来了。这说明,我就算陷进去,你也不会让我摔死。”
他低头吻了吻她的头发。
“你终于想明白了。”
窗外的伦敦眼在闪烁,泰晤士河的水光映在天花板上,像流动的星星。明虞闭上眼睛,听着他的心跳。一下一下的,很稳,像节拍器。
她想,她终于不再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