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五篇:吴令
原文:
吴令某公,忘其姓字,刚介有声。吴俗最重城隍之神,木肖之,被锦藏机如生。值神寿节,则居民敛资为会,辇游通衢。建诸旗幢,杂卤簿,森森部列,鼓吹行且作,阗阗咽咽然,一道相属也。习以为俗,岁无敢懈。
公出,适相值,止而问之,居民以告;又诘知所费颇奢。公怒,指神而责之曰:「城隍实主一邑。如冥顽无灵,则淫昏之鬼,无足奉事。其有灵,则物力宜惜,何得以无益之费,耗民脂膏?」言已,曳神于地,笞之二十。从此习俗顿革。
公清正无私,惟少年好戏。居年馀,偶于廨中梯檐探雀鷇,失足而堕,折股,寻卒。人闻城隍祠中,公大声喧怒,似与神争,数日不止。吴人不忘公德,集群祝而解之,别建一祠祠公,声乃息。祠亦以城隍名,春秋祀之,较故神尤著。吴至今有二城隍云。
译文:
吴县有位县令,已经忘了他的姓名。他为人刚正不阿,在当地很有政声。吴县当地的风俗里,人们对城隍神最为敬重。人们用木头雕刻出城隍神像,给神像披上锦缎,里面还装了机关,让神像看起来栩栩如生。每逢城隍神的寿辰,当地百姓就凑钱举办庙会,抬着神像在大街上游行。队伍中竖起各色旗帜,夹杂着官员出行时用的仪仗,排列得整整齐齐。游行时一路上鼓乐齐鸣,热闹非凡,整条街上都挤满了参与和围观的人。这种习俗由来已久,每年都没人敢怠慢。有一次县令外出,恰巧遇上了这支游行队伍,便停下询问情况,百姓们把举办庙会的缘由告诉了他。他又追问得知办庙会花费十分铺张,顿时大怒,指着城隍神像斥责道:“城隍本是一方县城的守护神。要是你昏聩无能、毫无灵验,那不过是个糊涂昏乱的鬼魅,根本不值得人们供奉;要是你真的有灵,就该懂得爱惜物资财力,怎么能让百姓把钱财浪费在这种没用的事上,耗费民脂民膏呢?”说完,他就把神像拽到地上,打了二十大板。从此,这种铺张祭祀城隍的习俗就被彻底革除了。这位县令为官清正无私,只是年轻时心性爱玩。在任一年多后,他偶然在官署里搭梯子去屋檐下掏幼鸟,不小心失足摔了下来,摔断了大腿,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后来,人们总听到城隍庙里传出县令愤怒的大喊声,好像在和城隍神争执不休,这种声音连续好几天都没停止。吴县的百姓感念县令的恩德,于是聚集到城隍庙祷告调解,还另外建了一座祠堂供奉他,那争执的声音这才平息。这座新祠堂也叫城隍庙,每年春秋两季都会举行祭祀,香火比原来的城隍庙还要旺盛。据说吴县到现在还有两座城隍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