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为了自己看得起
我开始留意许自尧的学习。
不是刻意的——好吧,是刻意的。但起因很正当:期中考试的成绩单贴出来的时候,我在公告栏前找自己的名字。
每次考试结束后,年级公告栏前都会挤满人。有人是为了看自己的排名,有人是为了看别人的排名,有人纯粹是凑热闹。我挤进人群,踮着脚尖从上面开始找自己的名字。
从第一名往下看。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前十名没有我。前二十名也没有我。前五十名还是没有我。我的目光不自觉地飘向了前十名的位置,像一颗被磁铁吸引的铁屑。
年级第七,许自尧。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然后迅速把目光移开,继续往下找自己的名字。年级第一百二十三,程妤。在一百二十三的位置上,我的名字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跟第七名之间隔了一百一十六个人的距离。
一百一十六个名字。这些名字能占满一整页A4纸。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我和许自尧之间的距离,不只是隔了一个走廊、一个班级。我们之间隔了一百一十六个名次,隔了整整一张成绩单,隔了完全不同的学习层次。
如果人生是一场考试,我们连坐在同一间考场里的资格都没有。他在第一考场,我在第三考场。他在教学楼东边的竞赛教室里做奥赛题,我在西边的普通教室里跟二次函数搏斗。
这个认知比周念的出现更让我受打击。
周念的存在只是让我觉得自己不够好看,不够出众,不够有气质。但成绩的差距让我觉得自己不够聪明,不够努力,不够有追求。周念至少跟许自尧站在同一个层次上——她成绩好,有特长,有光芒。而我呢?我什么都没有。
我甚至没有资格跟周念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了一句话,写完之后盯着看了很久,觉得每个字都在嘲笑我。
“喜欢一个人,最残忍的地方在于,它会让你看清自己有多普通。你会发现自己所有的骄傲都是纸糊的,风一吹就破了。”
但我也不是那种会自怨自艾很久的人。我的性格里有一个优点——或者说一个缺点——就是不服输。小时候学骑自行车,摔了十几次,膝盖上全是疤,我妈心疼得不行说算了别学了,我偏不,最后硬是学会了。初中的时候数学考过全班倒数,老师找我谈话说我“不适合学理科”,我偏不信,期末的时候考了全班第三。
消沉了两天之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把成绩提上去。
不是为了追许自尧——好吧,有一部分是——但更多的是,我不想再做一个普通的人了。我不想在成绩单上翻过一整页才能找到自己的名字,我不想在走廊里遇到许自尧的时候连抬头的底气都没有,我不想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连“我配得上”这句话都不敢对自己说。
我要让自己变得更好。不是为了让他看见我,是为了让我自己看得起自己。
我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期末考试,进年级前五十。
从一百二十三到前五十,跨过七十三个名次。平均每个月要进步十五名左右。这个目标疯狂吗?疯狂。可能吗?不知道。但如果不试一下,我永远都不会知道。
林栀听说以后,手里的薯片差点掉在地上。薯片从袋子里飞出来,在空中划了一道抛物线,落在桌面上。
“前五十?你上次才一百二十三,你知不知道前五十是什么概念?”
“知道。”
“年级前五十的人,大部分都是从初中就开始培优的,他们的基础比你好,学习习惯比你科学,做题量比你大。你凭什么觉得你能追上他们?”
“凭我比你努力。”
“喂!”林栀佯怒地拍了一下桌子,“我是在帮你分析形势好吗!”
“我知道。”我看着她,认真地说,“所以我才需要你帮我。你数学好,教我。我语文好,可以帮你补语文。我们交换。”
林栀看了我很久,目光里有一种我不太看得懂的情绪。不是怀疑,也不是惊讶,更像是一种……欣慰?她把手里的薯片袋子递过来:“行,那你得先请我吃一周的薯片。我这个人,没有薯片就没有动力。”
“你这是趁火打劫。”
“这叫投资。”她理直气壮地说,“我投资你进前五十,你投资我吃薯片,很公平。”
我笑了,从她手里接过薯片袋子,拿出一片塞进嘴里。番茄味的,酸酸甜甜的,像极了此刻的心情。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放学回家我第一件事是开手机刷微博,看热搜,追八卦,能在床上躺一个小时什么都不干。现在第一件事是做数学错题本——把每一次作业、每一次小测验里做错的题都抄下来,分析错误原因,写出正确解法,再用红笔标注出关键步骤。
以前午休我趴在桌上睡觉,睡得口水都流到课本上。现在我跟林栀去图书馆刷题,她做她的数学卷子,我做我的物理练习册。图书馆的空调很冷,每次都要多穿一件外套。林栀会在做题做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趴下来说“我不行了我要死了”,然后三秒后又弹起来继续写。
以前周末我看剧看到凌晨两点,第二天睡到中午。现在我早上八点就到学校自习室,一直待到下午五点才回家。学校自习室的桌子很旧,桌面上全是学长学姐留下的刻字,有“高考加油”,有“我好累”,还有“某某某我喜欢你”。我在一张刻着“坚持就是胜利”的桌子前坐了整整一个学期。
我把自己埋在卷子和习题册里,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浮木——不,更像是一个在黑暗中行走的人,终于找到了一盏灯。哪怕那盏灯最初是因为许自尧点亮的,但它照亮的路,终究是我自己在走。
每做出一道难题,我就在心里给自己鼓一次掌。每弄懂一个知识点,我就觉得离那个目标又近了一步。那种充实感,比任何暗恋的甜蜜都要踏实。
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不可避免地和许自尧产生了更多的交集——虽然是单方面的,虽然大部分时候他只是我努力的一个背景板。
我开始去物理竞赛班的教室外面“路过”。
不是去找他的,是去找竞赛班的一个女生——林栀的发小,叫苏晚。苏晚跟林栀从小学就认识了,两个人一起长大,性格却截然相反。林栀大大咧咧,说话不过脑子,苏晚则聪明敏锐,一针见血。苏晚在竞赛班做助教——准确地说,是帮竞赛班老师整理资料、批改作业的编外人员。我以“帮林栀送东西”为借口,隔三差五地往那边跑。
有时候是送林栀借给苏晚的笔记,有时候是送苏晚落在林栀那里的水杯,有时候是送一袋零食——“林栀让我给你的”是我说得最多的谎话。
每次去,我都会假装不经意地往教室里看一眼。
有时候许自尧在座位上做题,皱着眉头,笔在草稿纸上飞快地演算,嘴唇微微抿着,像是跟题目在打一场无声的仗。他写字的速度很快,但每一个步骤都写得很整齐,从不跳步。有时候他跟旁边的男生讨论问题,语气很认真,手指在纸上指指点点,偶尔会笑一下——那种笑不是因为什么好笑的事情,而是因为终于想通了某个难点,是一种释然的笑。有时候他趴在桌上,好像很累的样子,侧脸压在手臂上,睫毛很长,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我站在走廊里,隔着窗户看他,像一个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看展品的人。不远不近,刚刚好到不会被打扰的距离。
有一次我去送东西——这次是真的送东西,林栀让我给苏晚带一本小说——正好碰上竞赛班下课。教室门打开,学生们鱼贯而出。我站在走廊边上,侧身让路,手里的书抱在胸前。
然后许自尧从教室里走出来。
他低着头在收拾书包,拉链还没拉好,走了两步差点撞上我。
“不好意思。”他说。
我抬头,看见他的眼睛。很干净的黑色,像刚洗过的玻璃珠,瞳孔里映着走廊的白炽灯光。他的睫毛真的很长,近看更明显,像两把小扇子。
“没关系。”我说。声音小得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小到我怀疑他有没有听见。
他点了点头,从我身边走过去了。脚步很快,书包带子从肩上滑下来一半,他随手推了回去。
就这么简单。他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
但我站在走廊里,心脏狂跳了整整一分钟。那一分钟里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每一下都像在敲鼓。我的脸在发烫,手心在出汗,手里的书差点被我捏出褶皱来。
回到教室以后,林栀看着我通红的脸,无奈地摇了摇头。
“你这样的进度,到毕业都跟他说不上一句完整的话。‘没关系’两个字,你居然能脸红成这样?”
“我知道。”我趴在桌上,把脸埋进手臂里,声音闷闷的,“但我控制不住。”
“控制不住什么?”
“控制不住见到他就怂。我在心里排练过一百次跟他说话的场景,台词都想好了,表情都练过了。但一见到他,脑子里就一片空白,嘴巴像是被缝住了一样。”
林栀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久的话。
“程妤,你不应该是这样的。你在球场上骂人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气场。”
我愣了一下,抬起头。
她说得对。我已经是排球队的主力了——虽然只是班级联赛级别的——在球场上我敢跟男生抢球,敢冲着队友喊“注意位置”,敢在输球的时候拍着桌子说“再来一局”。我在球场上从来不怕任何人,哪怕对面站着的是校队的主力。
怎么到了许自尧面前,就变成一个连话都说不利索的人了?
我到底在怕什么?
怕他不喜欢我?可我连让他认识我的勇气都没有,谈什么喜欢不喜欢。怕他觉得我奇怪?可一个连“没关系”都说得像蚊子叫的女生,确实挺奇怪的。怕丢脸?可在谁面前丢脸不是丢脸,为什么偏偏在他面前就不行?
我在心里反复问自己这些问题,问了一遍又一遍,像是在拆一个缠得很紧的线团。每拆一层,就发现下面还有一层。
最后我得出了一个不太体面的答案,一个让我自己都觉得难堪的答案——
我怕的不是被拒绝,我怕的是被看见。
被看见我的普通,被看见我的笨拙,被看见我所有不完美的地方。我怕许自尧真的注意到我以后,会在心里想:“哦,原来就是这个女生啊,也没什么特别的。”我怕他发现我喜欢他以后,会露出那种“你凭什么”的表情——哪怕他永远不会,但我就是怕。
我宁愿不被看见,也不想被看轻。
这个想法很懦弱,但它是真实的。真实的就像我脸上的雀斑和我永远做不对的最后一道大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