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突如其来的那场雨
六月的雨说来就来,毫不客气。
那天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天空还是晴朗的,太阳挂在天上,晒得教室像蒸笼一样。我坐在窗边,把窗户开到最大,还是觉得热。大家都在扇扇子,有人用课本,有人用练习册,有人干脆把校服脱了当扇子用。
然后到了四点左右,天色突然暗了下来。
那种暗不是正常的日落,而是一种压抑的、沉重的暗。天空从蓝色变成灰色,从灰色变成铅灰色,最后变成一种近乎墨汁的黑色。云层压得很低,像是要塌下来一样。远处的天边有闪电划过,隔了几秒才传来雷声——轰隆隆的,沉闷而有力,像是有人在天空中推着一辆沉重的马车。
然后就是倾盆大雨。
雨不是“下”下来的,是“倒”下来的。像是天上的一个大水缸被打翻了,雨水哗啦啦地往下灌。雨点砸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的,声音大得像是在放鞭炮。窗外的梧桐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树叶在雨中疯狂地摇晃,像溺水的人伸出的手。
我坐在窗边,看着雨水顺着玻璃往下淌,汇成一条条小溪。外面的世界变得模糊了,教学楼、操场、篮球架,全都变成了一片朦胧的色块。我在心里盘算着怎么回家——我没带伞。我家离学校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如果冒雨冲回去,肯定会被淋成落汤鸡。如果等雨停,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下课铃响的时候,雨还没停。铃声被雨声吞没了大半,听起来像是在很远的地方响。
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走了。有人撑伞,伞在雨中开出一朵朵彩色的花。有人把书包顶在头上冒雨冲出去,跑了两步就浑身湿透,干脆放慢了脚步,在雨中慢慢地走。有人打电话让家长来接,站在门口对着手机喊“我在教学楼门口你开进来”。
教室里渐渐空了,桌椅歪歪扭扭地摆着,桌面上散落着没来得及收的课本和试卷。空气里还残留着教室里特有的气味——粉笔灰、汗水、还有中午吃剩的零食。只剩下几个还在收拾东西的人,和站在门口发呆的我。
我站在教学楼门口,看着雨幕发呆。
雨太大了,大得像是有人在门口挂了一幅水帘。地面上的积水已经没过了脚踝,雨点砸在水面上,溅起一朵朵水花。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特有的腥味,混着泥土的气息。
然后我看见许自尧从三班的教室里走出来。
他走得很快,书包斜挎在肩上,校服外套的拉链只拉了一半。他站在门口看了一眼外面的雨,皱了皱眉——那个皱眉的动作很好看,眉心微微隆起,像是在跟天气较劲。
他也没带伞。
但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站在门口等,也没有打电话让家长来接。他只是犹豫了两秒,然后把书包举过头顶,身体微微前倾,做出了一个准备冲进雨里的姿势。
他的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头发也被风吹乱了,几缕碎发搭在额前。
就在他迈出第一步的瞬间,一把伞从旁边伸过来,挡在了他头顶。
伞是浅蓝色的,伞面上印着几朵白色的小花。撑伞的人是周念。
“我就知道你没带伞。”周念说,语气里有一种无奈的熟悉感,像是在说一个她已经习惯了的事情。她的头发今天扎成了高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精致的五官。
许自尧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的伞上停留了一秒,然后说:“你伞也不大,两个人打会淋湿。”他说的是事实——周念的伞是一把单人伞,两个人一起打的话,两个人的肩膀都会被淋湿。
“那就一起淋啊。”周念说,语气轻描淡写的,好像淋雨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她把伞往许自尧那边倾了倾,自己的右肩露在了伞外面。
“你明天有钢琴比赛,感冒了怎么办?”许自尧的声音不大,但很认真。
周念愣了一下。她显然没想到许自尧会记得她明天的比赛。她的手指在伞柄上微微收紧了,指节泛白。
“你怎么知道?”
“你上周在走廊里跟朋友说的,我路过听到了。”
沉默了几秒。周念看着许自尧,眼神里有很多东西——意外、感动、还有一些我说不清楚的情绪。她的嘴唇微微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出口。
许自尧从她手里拿过伞,合上,塞回她手里。他的手指碰到她手指的时候,两个人都顿了一下,但谁都没有多说。
然后他把校服外套脱下来,往头上一蒙。外套是深蓝色的,偏黑,蒙在头上像一个帐篷。他回头看了周念一眼,嘴角微微上扬。
“走了。”
说完他就冲进了雨里。
他的球鞋踩进水坑里,溅起一大片水花。校服外套被风吹得鼓起来,像一个蓝色的帆。他的背影在雨幕中越来越模糊,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融化的蓝色色块,消失在教学楼的拐角处。
周念撑着伞站在门口,看着那个方向,很久没有动。
她就那样站着,一只手撑着伞,另一只手垂在身侧,手指微微蜷缩着。雨水打在伞面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她的表情很平静,但那种平静底下有什么东西在翻涌,像海面下的暗流。
我站在不远处的柱子后面,看着周念的背影,心里涌上一种很复杂的情绪。
我以前把周念当成“情敌”——虽然这个说法很可笑,因为许自尧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我跟周念之间根本不存在“竞争”关系。但我确实把她当成了一堵墙,一堵挡在我和许自尧之间的墙。每次看到她和许自尧走在一起,我心里就会涌上一股酸涩的感觉,像是喝了一口没加糖的柠檬水。
但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周念不是墙。她是另一面镜子。
她在用她的方式喜欢许自尧——坦荡、勇敢、不卑不亢。她可以站在他面前说“我喜欢你”,可以在他没带伞的时候递上自己的伞,可以大大方方地走在他身边,不怕被人看见,也不怕被拒绝。她的喜欢是敞亮的,是拿得出手的,是不需要躲在草稿纸的角落里的。
而我呢?
我连他的名字都不敢让别人看见。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雨声——雨已经小了,从下午的倾盆大雨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雨点敲在空调外机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像一首没有旋律的歌。
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子里反复回放下午的画面。不是许自尧冲进雨里的画面——虽然那个画面也很深刻——是周念撑着伞站在门口的画面。
她的背影很孤独,但也很骄傲。
我突然觉得,如果我一直这样躲在暗处,永远只敢在草稿纸上写他的名字,永远只敢在走廊里远远地看他一眼,永远只敢在“路过”的时候偷偷瞄他一眼——那我跟周念之间的距离,比我跟许自尧之间的距离还要大。
因为至少周念在发光。哪怕那束光没有照亮她想照亮的人,但它至少是亮的。而我连发光的勇气都没有,我只是一个在黑暗中偷看光的人。
我在黑暗中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来的一瞬间,刺得我眯起了眼睛。我打开备忘录,打了一行字:
“我不要做那个只会在草稿纸上写他名字的人。我要做那个可以站在他面前,说出‘我喜欢你’的人。”
打完以后我又觉得这句话太中二了,像是什么青春偶像剧里的台词。我想删掉,但手指悬在删除键上犹豫了很久。
删掉它很容易,但删掉它以后,我还能不能记得这一刻的决心?
最后还是按了保存。
那个晚上,我好像明白了一件事。
我喜欢许自尧,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十六岁的喜欢,像夏天的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重要的是,这份喜欢能不能让我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如果可以,那它就有意义。哪怕最后没有一个结果,哪怕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的名字,哪怕我所有的努力到头来只是一场无人知晓的独角戏。
如果不可以,那它就只是一场自我感动的表演,除了浪费时间和眼泪以外,什么都不是。
我不想这样。我不想在十年以后回想起十六岁的自己,只记得一个男生的侧脸。
我想记得的是——十六岁那年,我为了一个人,变成了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