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
十四岁
作者:斯芬克斯
都市·都市生活完结52942 字

第十一章 开庭

更新时间:2026-05-11 11:15:52 | 字数:2623 字

三月,王哲案在区法院开庭。

那天早上我六点就醒了。不是紧张,是睡不着。窗帘缝里透进来灰白色的光,路灯还没灭,整座城市像一台还没完全启动的机器。我躺在床上把出庭预案从头到尾默了一遍,然后洗漱换衣服,出门。

法院门口已经有人了。周晨的妈妈站在台阶下,穿着一件黑色棉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她看到我,快步走过来,步伐很快,鞋底在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我注意到她今天涂了口红,淡淡的一层,但还是能看出来。

“林检察官。”她站在我面前,两只手攥着一个布包,攥得很紧。

“你来了。”

“嗯。他妈妈也来了。”

她往旁边偏了一下头。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台阶另一边站着一个女人,穿着深红色羽绒服,低着头,头发花白。王哲的母亲。比我想的老。她一个人站着,手里什么都没拿,肩膀往里缩,像一个怕冷的人站在风口。

两个母亲,隔了几米,谁也没看谁。

我先进了法庭。书记员已经在准备了,正在摆放席卡。我的位置在左侧,右侧是辩护律师席,中间是被告席。被告席的围栏不高,木质的,漆成深棕色,能看清里面那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

旁听席第一排坐下了。周晨的妈妈坐在左边,王哲的妈妈坐在右边。中间隔了四个空位,像一条看不见的河。

书记员开始点人。

法警带王哲进来的时候,我注意了一下旁听席的反应。周晨的妈妈没有回头。她的背一下子挺直了,像一根绷紧的弦。王哲的母亲倒是回头了,但只看了一眼就转过去。那个动作很快,快到像被烫了一下。

王哲的头发剪短了,穿着一件灰色卫衣,领口有些松。他走进来的时候没有看旁听席,直接走向被告席。法警打开围栏的小门,他走进去,站在那把椅子前面。站了两三秒,才坐下来。

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审判长进来了。老李换上了法袍,黑色,镶着红色领边,显得比平时严肃很多。他敲了一下法槌,声音不大,但整个法庭安静下来。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王哲到庭。”

王哲站起来。法警示意他坐下,他又坐下了。

整个庭审的前半段是程序性的。核实身份,告知权利,宣读起诉书。我念起诉书的时候,声音比自己预想的要稳。念到“被害人周晨双下肢完全性瘫痪”时,我的目光扫过旁听席。周晨的妈妈用手捂住了嘴,但没有发出声音。王哲的母亲低着头,一直在搓自己的手指。

“被告人王哲,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审判长老李问了这个问题。王哲坐在被告席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没有抬头。

“没有异议。”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这四个字他说得很顺,顺到像是练过很多遍。

辩护律师开始发问。问题是提前准备好的,围绕着“心理操控”这个点展开。律师问他和刘鑫的关系,问他刘鑫对他说过什么话,问他在事发前有没有想过拒绝执行刘鑫的“指令”。

王哲的回答断断续续的。不是不配合,是他在组织语言的时候总是卡住,像齿轮里卡了一颗石子。

“刘鑫让你做什么,你会做吗?”律师问。

“会。”他说。

“为什么?”

“因为——”他停了一下,手在膝盖上搓了一下。“因为他对我好。”

“怎么个好法?”

“请我吃饭。送我东西。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他帮我说话。”

“你有没有想过,他做这些事,是为了让你听他的话?”

沉默。

王哲的嘴张了一下,又闭上。他的右手食指开始在膝盖上画圈,一圈,两圈,三圈。

“想过。”他说,声音很低。“但是——我想他应该不是故意的。”

旁听席里有人吸了一下鼻子。我不知道是谁。

轮到公诉人发问。我站起来,把手里的笔放下,走到公诉席前面。

“王哲,3月13号那天,刘鑫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

“说了。”

“说什么?”

“‘让她记住这一天。’”

“这句话是在什么地方说的?”

“教室。中午。”

“王哲听到以后,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他想了一下。想的时候嘴巴又张开了,舌尖抵着上牙膛,发不出音的样子。

“不想去。”他说的很轻。“但是我不敢说不。”

“为什么不敢?”

他的手开始发抖了。不是那种大动作的抖,是手指尖微微的颤动,像琴弦被拨动后的余震。

“因为没有他,我在班上什么都没有。”

这句话说完,整个法庭安静了。

审判长老李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书记员的打字声停了一瞬,然后又响起来。

周晨的妈妈哭了。她用手捂住嘴,无声地哭,眼泪顺着指缝往下淌。王哲的母亲没有哭,她的眼睛红红的,但没有掉眼泪。她看着被告席上的儿子,嘴唇在动,不知道在说什么,也许是他的名字,也许是什么别的话。

举证环节,我把伤情鉴定报告、现场勘查笔录、被害人陈述一一出示。辩护律师没有提出异议。那些材料已经看过无数遍了,但在法庭上再读一遍,感觉不一样。每个字都像是活的,从纸面上立起来,站在法庭中间。

鉴定报告里有一句:“脊髓损伤平面以下感觉、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我把这一句读出来的时候,特意没有放慢语速。法律文书不需要情感,情感是旁听席的事。

到了法庭辩论环节,辩护律师的发言比我想的要克制。他没有否认王哲推人,没有试图把责任推到被害人身上。他一直在强调“心理操控”这个点,说王哲本身也是一个“被工具化的未成年人”。他说了一些话,大概意思是:一个15岁的孩子,长期处于不对等的人际关系中,失去了独立判断的能力,这不是开脱,是事实。

轮到我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把稿子放在桌上,没有拿起来。

“审判长、审判员,”我说。“本案的事实很清楚。被告人王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王哲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停了一下。

“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王哲不是整个事件的发起者。现有证据虽然不足以追究其他人的刑事责任,但足以证明王哲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受到案外人的精神控制和心理影响。这一点,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我说完这段话的时候,看了一眼旁听席。周晨的妈妈在点头,幅度很小,一下一下的。王哲的母亲低着头,她的肩膀在微微发抖。

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王哲被带下去的时候,经过旁听席。他的脚步停了一下。他看到了他的母亲。那个女人站了起来,手伸出去,想摸他的脸,但法警拦了一下。王哲没有躲开,他的脸偏了一下,刚好碰到他母亲的手指尖。

只是一瞬间。然后就分开了。

周晨的妈妈一直坐在座位上没有动。她看着王哲被带走,看着王哲的母亲追出去,看着旁听席慢慢空下来。我走过去的时候,她抬起头看着我。

“林检察官,判了以后,告诉我一声。”

“会的。”

她站起来,把椅子推回原位,一步一步往外走。黑色的棉袄,梳得整齐的头发,涂了口红但是已经花了。她的步子很慢,像一个人走在很厚很厚的雪里。

我站在法庭门口,看着两个母亲走向相反的方向。

一个往东,一个往西。

谁也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