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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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芬克斯
都市·都市生活完结52942 字

第十七章 信

更新时间:2026-05-11 11:18:06 | 字数:2102 字

咖啡厅见面之后,我以为刘鑫会从我的生活里彻底消失。

他没有。

他开始给我写信。

第一封信是在见面后的第四天收到的。信封是白色的,贴着一块二的邮票,邮戳上盖着城南那个区的名字。里面是一张A4纸,对折了两次,纸上写着十几行字。字迹不算好看,但很整齐,一笔一划的,像是写得很慢。

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林检察官,对不起。那天我没说完。我知道你不想听我说话,但我还是想把一些事情告诉你。

王哲的球鞋是我买的。我用现金,因为我知道用手机支付会留下记录。我跟他说不要告诉任何人。我说如果他说出去,我就跟他绝交。

我知道他怕我。他很早就开始怕我了。不是因为我说过要打他,是因为我让他觉得,如果没有我,他在班上什么都不是。这是我说过最过分的话。我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很恶心。

我没有想过要伤害周晨的身体。我只是想让她难受。让她觉得班上没有人喜欢她。让她觉得孤独。我不知道王哲会推她。我当时真的愣住了。我看到她摔下去的瞬间,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完了。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如果那天我没有说那些话,如果我没有站在那里,如果我没有让王哲觉得他可以对我言听计从——也许什么都不会发生。

但我说了。我站了。我让他觉得了。

我知道这些话在法庭上没有用。但我想让您知道。我不求您原谅我。我只是不想再骗下去了。”

我把这封信读了两遍。第一遍看内容,第二遍看字迹。字迹真的不算好看,“恶心”那个词写错了,划掉在旁边重写了一遍。“完了”的“完”字,最后一笔拖得很长,像是在犹豫要不要写下去。

我把信放回信封,夹进了刘鑫的档案里。

不是在案的档案——那个档案已经归档了。是我自己留着的一个文件夹,里面放着这个案子相关的零散材料。周晨妈妈发的照片打印出来也夹在里面,那张轮椅上的、笑得很浅的照片。

第二封信是一周后来的。

这封更短,只有一张纸,上面写着:

“林检察官,我开始看心理医生了。这次是我自己要去的。医生说我有一种叫‘控制型人格’的倾向。他说这不是病,但如果不改,以后会出更大的问题。

我想改。

但我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第三封信是六月初到的。那封信让我在办公桌前坐了很久。

信里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双手编的手链,彩色的,红黄相间,编得很整齐。和我在周晨妈妈发来的照片上看到的那条,是同一个款式。

信上写的是:

“林检察官,我找到周晨妈妈的网店了。我买了一条手链,用的是我自己的零花钱,用我妈的账号买的,收货地址写了外婆家。我不知道这样对不对。但我想让她知道,有人买了她的东西。虽然她不知道是我。

我不是想让您觉得我变好了。

我只是想让您知道,我也在难受。”

我把这张照片和那封信一起放进文件夹里。周晨的手链照片在最上面,刘鑫寄来的这张在下面。两条手链,同一个颜色,同一个编法,出自同一双手。

但它们永远不会被放在一起。

六月下旬,老方来办公室找我。

“刘鑫在给你写信?”他一进门就问。

“你怎么知道?”

“他爸打电话给我了。”老方坐下来,叹了口气。“说他儿子最近不太对劲。不说话,不吃饭,晚上不睡觉,就是写信。问他写给谁,他不说。后来他妈偷看了一封,才知道是写给你的。”

“他爸怎么说?”

“他爸问我,能不能让检察机关别再刺激他儿子了。我说我们没刺激他,是你儿子自己找上门来的。”

老方看着我。

“他都写什么了?”

我把信拿给他看。他看完之后,没有马上说话。他把信纸放在桌上,用手指摩挲了一下纸张的边缘,像是在感受纸的厚度。

“你觉得他是真的在后悔,还是在表演?”老方问。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后悔,不是我的工作。”我说。“我的工作是看他有没有犯罪。”

“他没犯罪。”

“对。他没犯罪。”

“所以你这个文件夹,”老方指了指我桌边的那个资料夹,“是私人的。”

“是私人的。”

“那你为什么要留着?”

我沉默了几秒。

“因为我想知道,一个人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是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他会怎么办。”

“会怎么办?”

“有的会庆幸,然后去做更大的错事。有的会害怕,然后躲起来。有的会想办法补偿。”

“刘鑫是哪一种?”

“他三种都沾一点。”我说。“但他开始写信了。这至少证明他在想这件事。一个什么都不想的人,不会写信。”

老方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天。天很蓝,云很少,阳光白晃晃的,照在对面的玻璃幕墙上,反射出一片刺眼的光。

“我办过很多未成年人的案子。”老方没有回头,背对着我说。“有的孩子,你抓他的时候他哭,你放他的时候他笑,出去以后该干嘛干嘛。有的孩子,你放了他,他还不肯走,站在门口问你,叔叔,那个被我打的人怎么样了。”

“你遇到过第二种?”

“遇到过。不多。”老方转过身来。“那种孩子,你不用判他,他自己判自己。”

我没有接话。

刘鑫是哪一种?他给他自己判了多少?

我不知道。

但我注意到一件事——他的信越写越短。第一封写满了一页,第二封只有半页,第三封更短,到了第四封、第五封,只剩几行字。字迹也越来越潦草,不像第一封那样一笔一划了。像是想说的话越来越少,或者说,想说的话太多了,反而堵在胸口,出不来。

最新的一封信是上周收到的。全信只有一行字:

“林检察官,我今天路过第三中学,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我改了。”

我把它夹进文件夹里。

改了什么,怎么改的,他都没有说。

也许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但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