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尾声:病房
第二天他把伞带到公司,放在她工位上,她不在。他等了一上午,她没来。他问了HR,HR说她请了病假,昨天淋了雨,发烧了。
林远站在HR的工位旁边,手里还攥着那把蓝色的、有猫的伞,指节发白。他想问她是哪个医院、严不严重、有没有人照顾,但他没有问。
他只是一个同事,同事不会追着问这些。他回到自己的座位,打开电脑,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那天晚上他去医院了。他不知道她住在哪个医院,跑了三家才找到。他到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病房的灯亮着白光,她靠在床头,被子拉到胸口,脸烧得有点红,嘴唇干干的。她看到他进来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怎么找到的?”她问。他说“跑了好几个医院”,她说“你干嘛找我”,他说“还伞”。
她把手机放下,看着他,说“伞呢?”林远站在病房门口,手里是空的,他的伞还放在她工位上,他没有什么可还的了。他说“我来看看你”,她说“看完了”,他说“嗯”。她往里挪了挪,拍了拍床边,说“坐吧”。他坐下来了。
她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他说没有。她说你骗人,你的脸上写着有事。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她以为他不打算说了。然后他开口了。“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他说,“一个很长的故事。你要听吗?”她把被子往上拉了拉,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靠在床头,说“你讲”。
他说,有一个人,在一部旧手机里认识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活在五年前,他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不知道她声音是什么样的,只知道她每天跟他说早安晚安,跟他说食堂的红烧肉太咸了,说她的猫把沙发抓烂了。后来他搜到了她的名字,发现她会在五年前的一个晚上被一辆货车撞死。他用那部旧手机告诉了她,让她不要去那个路口。她听了。她活下来了。但她活下来的代价是,她关于他的一切记忆都被抹除了。她不记得他了,不记得那些早安晚安,不记得那句“我依赖你”,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问“那后来呢”。
他说,后来那个人等了她五年。五年后她来他公司上班了,坐在离他不到五米的地方。但她不认识他,觉得他只是一个有点眼熟的同事,说话好正经,笑起来比不笑好看。他每天跟她一起吃午饭,送她回家,听她抱怨工作、说她做的梦。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怕说了她就不理他了。
她问“那他说了吗”。
他说没有。他不敢。他试过很多次,站在她工位旁边的时候,跟她一起吃饭的时候,送她回家走到楼下的时候。他张了很多次嘴,但每次都闭上了。因为他怕。
她问“那你觉得他会说吗”。
他说应该不会。
病房里很安静。墙上钟在走,嘀嗒嘀嗒。走廊里有护士推车经过的声音,轮子碾过地板,咕噜咕噜的。她靠在床头,被子拉到胸口,手背上还贴着打点滴留下的胶布。
她伸出手,拉了拉他的袖子。她说“你再讲一遍”,他说“讲什么”,她说“从‘一个人在一部旧手机里’开始讲,我这次要认真听”。他看着她,她的眼睛在病房的白光下显得很亮,不是那种等待答案的亮,是那种已经知道了答案、只想再听一遍的亮。
他重新开始讲。他说,有一个人,在一部旧手机里认识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活在五年前,她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不知道他声音是什么样的,但她说“我好像有点依赖你了”,他说“我也是”。后来他救了她,她活下来了,但她不记得他了。他等了五年,等到了她,她坐在他对面吃红烧肉,说“今天的肉好咸”。他说“食堂的红烧肉一直很咸”。
她笑了一下。“那个女孩后来想起来了吗?”
林远说“没有。那个女孩不需要想起来,因为她活下来了。那个人也不需要她想起来,因为他每天都能看到她,看到她吃饭,看到她笑,看到她皱眉头,看到她咳嗽,看到她加班的时候偷偷打哈欠。这就够了。”
她没有说话。她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她的手是烫的,因为还在发烧。她说“你手怎么这么凉”,他说“可能是走廊太冷了”。她没有松手,他也没有抽回去。
走廊里的灯又灭了一盏,病房里更暗了。窗外的路灯还亮着,橘黄色的光透过窗帘缝照进来,落在地板上,落在床脚,落在她握着他的手上。她忽然说“我想喝奶茶”,他说“你还在发烧,不能喝”。她说“那你帮我记着,等我好了请我喝”。他说“好”。
她说“不止一杯”,他说“好”。她说“要芋泥波波”,他的手抖了一下。那是他2025年跟她说过的奶茶口味,在那些她不会记得的聊天记录里。她说“你怎么了”,他说“没什么,芋泥波波,我记住了”。
他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想喝奶茶,还是想说点什么来打破这个让她心跳加速的沉默。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选芋泥波波,是巧合还是她真的记得什么。他没有问。他怕问了,就会发现她在骗他。他不怕她骗他,他怕她连骗都不愿意骗。
那天晚上他在她床边坐了很久,坐到护士来催他走。他站起来,说“我走了”,她说“明天见”。他说“明天见”。他走出病房,走廊很长,灯是白的,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响。
他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她在看他。他走过了那条走廊,走出了医院,走到了街上。雨已经停了,地上有水坑,路灯照着,亮晶晶的。他踩在水坑上,水溅到裤腿上,凉凉的。他想起她说“明天见”的时候声音很轻,像怕把什么东西吵醒。
他不知道她说的“明天见”是说明天还来看她,还是说明天公司在那个路口见。不管了,反正他会去。
口袋里的旧手机沉甸甸的,屏幕碎了,开不了机。但他一直没有扔。他知道它曾经亮过,它曾经让他认识了世界上最好的人,它曾经让他救了她一命。
这就够了。他不需要她记得,他只需要她活着。她活着,活得好好的,她躺在病床上,手背上贴着胶布,她说“我想喝芋泥波波”。这就够了。他转过身,走了。没有回头.